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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编目著录差错解析三例

(2025-01-22 20:25:00)
分类: 古籍版本学

本文欲从具体的编目著录入手,对一些典型的差错进行分析,以期抛砖引玉,为古籍编目工作尽一点绵薄之力。不当之处,希望大家批评指正。“解析三例”源自拙著《古籍目录学版本学杂著》。

一、宋刻《周易》(国家图书馆藏,索书号3337

《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出版)著录曰:“周易九卷 魏王弼、晋

韩康伯注 略例一卷 唐邢璹注 宋刻本”。

此书共十卷,并且明确排序为十卷,“略例”即卷十。十卷之目,据该书每卷卷端所录,分别为:

周易上经乾传第一


周易上经泰传第二

周易上经噬嗑传第三

周易下经咸传第四

周易下经夬传第五


周易下经豐传第六

周易繋辞上第七

周易繋辞卷第八

周易说卦第九

周易略例并叙 周易略例第十

另外,此书每卷卷末又分别有“周易卷第一”至“周易卷第十”字样,可见著录为“周易九卷”有误。或谓《周易》正文只有九卷,故著录九卷并无问题。我以为,该书分卷如此明晰,即使与内容相抵触,亦应据实著录后加以说明;何况其分为十卷并无不妥之处,古往今来之书,辅文与正文一体排序(或卷,或章节)者并不少见。总之,著录为《周易》九卷,《略例》一卷,总巻数虽为十卷,却与原书的分卷体例相悖,差错明显。

同书目上述条目后又一宋刻《周易》(索书号7255),亦著录为九卷,云:“周易九卷 魏王弼、晋韩康伯注 略例一卷 唐邢璹注 宋淳熙抚州公使库刻递修本(卷七至十配清影宋抄本) 四册。”问题是,著录文字中没有卷十,却又说“卷七至十配清影宋抄本”,岂不自相矛盾?

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京图书馆善本书目》(中华书局 1959年出版)中,索书号为3337的《周易》等条目,尚著录为十卷(7255号《周易》著录九卷);至1987年版书目均改为九卷,并且《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等书目,亦照此著录。原因何在?盖因卷端与前九卷不同,“周易略例”后无“第十”二字,给人以分卷到卷九为止,“略例”独自成卷的假象。我最初看到此处,也曾认为“略例”应单独排序,自成一卷。然而,继续检视后文发现此卷端“周易略例”下还有“并叙”二小字,实为“略例”之叙文,至下半叶第四行,才出现“周易略例第十”的正式卷名。但此卷名与他卷不同的是,没有单占一行,比较醒目,而是接排了密集的小字双行注文,极易被忽略过去(图1)。该书卷十首叶的排序其实是有问题的,卷端题名应与前九卷一致,为“周易略例第十”,并单占一行,然后才是叙和正文。这是中国早期书籍制度发展过程中,尚不成熟的表现,但编目者只要认真阅读,差错是可以避免的。

二、宋刻《礼记》《礼记释文》(国家图书馆藏,索书号8439586

《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著录《礼记》云:“礼记二十卷 汉郑玄注 宋淳熙四年抚州公使库刻本 清顾广圻跋 六册 十行十六字小字双行二十四字白口四周双边”;著录《礼记释文》谓:“礼记释文四卷 唐陆德明撰 宋淳熙四年抚州公使库刻本 顾广圻跋 四册 十行大小字不等白口四周双边”。从上述著录及两条目相距较远看,《书目》将《礼记》与《礼记释文》视作二书。1959版《北京图书馆善本书目》与此略同,《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等书目亦同。

其实《礼记》《礼记释文》本为一书,后流传中分隔两处,均为残本。证据有三:其一,两书版式、行数、工匠、记数相同。其二,《礼记释文》末卷(卷四)卷尾与前三卷一样印有“礼记释文”四字及经、注字数外,下一行又有“礼记”二字,与《礼记》正文相呼应。其三,《礼记释文》卷四后有刊刻名衔一叶,谓“抚州公使库 新刊注礼记二十卷并释文四卷……(图2)”。

以上三点,尤其第三点,足证二者确系一书,19591987年版书目著者未翻检到《礼记释文》书后的刊刻名衔,因此造成误判;其后某《总目提要》甚至得出名衔已佚的错误结论。综上,两书应分别著录为:

礼记二十卷 汉郑玄注 礼记释文四卷 唐陆德明撰 清顾广圻跋 十册 礼记十行行十六字小字双行二十四字白口四周双边 礼记释文十行大小字不等白口四周双边 存礼记二十卷

“礼记二十卷 汉郑玄注 礼记释文四卷 唐陆德明撰 清顾广圻跋 十册 礼记十行行十六字小字双行二十四字白口四周双边 礼记释文十行大小字不等白口四周双边 存礼记释文四卷”

三、宋刻《楚辭集注》(国家图书馆藏,索書號6978

1959年版《北京图书馆善本书目》著录曰:“楚辞集注八卷辨证二卷 宋朱熹撰

 反离骚一卷 汉扬雄撰 宋嘉定六年章贡郡斋刻本(卷一至二配清影宋抄本)。”1987年版《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及《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等书目,均照此著录。以上著录谓“反离骚一卷 汉扬雄撰”,错甚。

此本《楚辞集注》系铁琴铜剑楼旧藏,《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著录云:“楚辞集注八卷辨证二卷 宋刊本 宋朱子撰。后附杨子云《反离骚》一篇并洪兴祖论,自加论语于后。卷一、卷二抄补全。”瞿目未将《反离骚》一篇与《楚辞集注》八卷、《辨证》二卷并列著录,而是在解题中作为“后附”介绍,并注明有洪兴祖论及朱熹之评语,恰如其分。将“《反离骚》一卷 汉扬雄撰”与朱熹撰《楚辞集注》《辨证》相提并论,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于体例不符,二是违背了朱熹之本义。

先说于体例不符。《楚辞集注》是在汲取王逸《楚辞章句》与洪兴祖《楚辞补注》的基础上撰写的,本质上是对所收屈原、宋玉、贾谊等人辞赋的诠释、注解,是一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著作,著者便是朱熹。书中的原作只是朱熹用作阐发个人学术观点、思想理念的素材而已,著者均未与朱熹并列著录。扬雄的《反离骚》原在《楚辞后语》中,《楚辞后语》系朱熹从晁补之的《续楚辞》《变离骚》中截选四十八篇增补四篇,加上自己的解题、注释编成,性质与《楚辞集注》相同。嘉定六年章贡郡斋刻本刊刻时,《楚辞后语》遗稿尚未整理完毕,刻印者王涔深谙朱熹之意,特将其注释、批判《反离骚》之篇章抽出,置于《楚辞集注》八卷之后。书中所附《反离骚》,前后均有朱熹等人的批语,实际为《反离骚注》,原作《反离骚》亦为素材,署名著者同样应该是朱熹。此后端平本《楚辞集注》,《反离骚注》一卷入《后语》,便未在书目著录中出现。综上,该条目应著録为“《楚辞集注》八卷 《辨证》二卷 附《反离骚注》一卷 宋朱熹撰 宋嘉定六年(1213)章贡郡斋刻本”。

再说违背了朱熹本义。朱熹编撰《楚辞集注》《楚辞后语》于训诂之外重在阐发义理,借古讽今,而扬雄正是他极力贬斥的一个典型。《后语》收文五十二篇,然朱熹在自序中却将矛头直指扬雄,痛批道:“至于扬雄则未有议其罪者,而余独以为是其失节,亦蔡琰之俦耳。然琰犹知愧而自讼,若雄则反讪前哲以自文,宜又不得与琰比矣。” 另外,从此本朱熹《反离骚》解题和端平本《楚辞后语》邹应龙跋中,亦可看出朱熹对扬雄评价的负面程度。解题云:“《反离骚》者,汉给事黄门郎、新莽诸吏中散大夫扬雄之所作也。……然则雄固为屈原之罪人,而此文乃《离骚》之谗贼矣。它尚何说哉!”邹应龙跋曰:“夫扬雄以好深沉之思,作为雅丽之文,后世读之未有以为非者。……先生所作《资治通鉴纲目》之书,读之见其所书雄之死曰‘莽大夫扬雄卒’,则知先生之所以贬雄者,其意盖有在也。呜呼严哉!后之揽者,傥知先生所以去取之意而明三纲五常之义,如读《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者,则庶乎其不蹈骚人之失,而先生此书为不苟作矣。”可见,《反离骚》是朱熹作为反面教材收入《楚辞后语》供批判用的,将《反离骚》及扬雄与《集注》《后语》以及朱熹并列著録署名,岂不与原书本意大相径庭!

此书著录的问题,暴露出编目者对相关古籍的编纂体例,及著者的编纂思想,缺乏了解。进一步讲,古籍编目者需要掌握更多的古籍和古代史方面的知识,才能保证古籍编目的质量。

 古籍编目著录差错解析三例

图1

古籍编目著录差错解析三例
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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