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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3日

(2013-05-23 16: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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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强拆邮局不能仅是纪委调查】 

    南京江宁区高新园区方山邮局5月21日夜被“强拆”。高新园区管委会负责人昨天回应称,已经与邮局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协议的具体细则会在随后的官方网站上发布通告。

    据南京媒体报道,该市江宁区方山邮局遭遇强拆,大批信件和办公用品被直接掩埋在废墟中。该邮政局局长高青解释说,南京江宁区高新园管委会负责拆迁的人员自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联系拆迁,但是双方一直没有就安置、拆迁补偿问题达成一致。其间,发生过断水断电。

    南京市江宁区纪委昨天中午发布消息,证实江宁区纪委及监察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调查结果将及时通报。

    “已经与邮局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如果属实,则预示着邮局将不再“指控”此次“强拆”的肇事方。

    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即使不因邮局与“强拆”方的“和解”而泄劲,最终的查处结果可能也就是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因为此事涉嫌腐败的可能性极小,移送司法机关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此事与以往的“强拆”不同的是,此次被“强拆”的是邮局,大批信件被掩埋在废墟中,“强拆”行为已损害了公共利益。“强拆”行为是否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姑且不论,起码已涉嫌违反了《邮政法》。

    根据《邮政法》的规定,盗窃、损毁邮政设施或者影响邮政设施正常使用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据《扬子晚报》报道,邮局被拆后,邮局员工立即报警,警方也出警来到现场。警方应该依法继续履行职务,不必停手止步,因为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与警方办案不冲突。

    邮局可以为自己的利益与“强拆”方和解,这是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但还要替被埋信件的邮户讨公道,这既是捍卫《邮政法》的尊严,也是邮政的职业精神所必需的。 
   王建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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