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长打孩子的思想根源》
赵忠心
历来的绝大多数家长和教育家是不主张“打孩子”的。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中国的绝大多数孩子,特别是男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差不多都挨过家长的打,只是有轻重程度的不同而已。
为什么我们国家家长打孩子的现象是这样的普遍呢?要解释这种现象和解决这个问题,恐怕就必须从“家长打孩子”的思想根源上入手,进行深入的考察。
有人说,我打孩子,是因为我脾气不好。这不是理由。因为脾气不好的人,也不是谁不听话就出手打谁。见谁打谁的,那是神经病患者。
也有人说,我家的孩子太气人了,说他不听,就是得打!“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这似乎也不是理由。那要是家庭以外的别人气你呢,别人也不听你说的话呢,那你也上手就打别人吗?绝不会的,除非你是醉汉或神志不清醒的人。
家长之所以“打孩子”,实际上主要是头脑里的“子女私有观念”在作怪。
认为孩子是我生养的,吃我的喝我的,孩子是自己的,并且是在思想深处没有把孩子看成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而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或附属品,可以任意处置。中国人的这种思想意识是盘根错节,根深蒂固,由来已久的。
我们中国,长期以来,封建家长制盛行。家长是“一家之主,尊中至极”,在家里他拥有极大的特权,不仅统摄全家的“财政大权”,而且对家庭的其他成员拥有“支配权”、“处置权”。过去说“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里的“纲”字,就是拥有支配权的意思。
在旧社会,家长对子女不仅可以打骂,还可以出卖、抵债,甚至有权处死,并且不负任何的法律责任。东汉时的郭巨,为了保全母亲的性命,减少吃饭的“人口”,竟然亲自动手,把自己三岁的儿子给活埋了。他的惨无人道的行为,不仅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郭巨本人还被列入了《二十四孝图》,大加赞扬他的“孝行”,作为人们效法的榜样。
建国以后,我们虽然对封建家长制进行了批判,社会的开放,人口自由流动,家族对家族成员失去了控制,也使封建家族逐渐消亡。但是,由于这种传统的思想文化观念淀积太深,思想观念具有相对独立性,虽然封建家长制思想所依存的社会制度早已经不复存在,这种思想意识至今仍在许多人的头脑里顽固地残存着。
在封建社会,家长打孩子,往往是因为孩子违背了家规、家法,触犯了家族利益或损坏了家族的名誉。家长为了维护家族的利益或家族的名誉,而惩戒孩子。
现在,家长打孩子一般不是为了维护所谓“家族的利益”或“家族的名誉”,因为家族在绝大多数地区已不复存在;而是为了维护家长个人的所谓声誉、名誉。
许多家长好面子,很虚荣,养育孩子一般倒不是为享福、养老送终,而是为了给自己面子上增光添彩。这些虚荣的家长视面子比生命还重要,假如孩子的表现不能为自己争光,而使自己的面子在社会上丧失殆尽,便大为光火,狠狠地、重重地、劈头盖脑地打孩子。甚至把孩子打伤、打残、打死,如青海的夏斐等悲剧。也有的把孩子打急了,一怒之下,把家长给打死,如浙江金华的徐力等悲剧。这些家庭悲剧的根源就是由于家长的“虚荣”。
许多家长在打孩子的时侯,根本没有考虑到这是在侵犯孩子的人权。若是有人多事,谴责或组织家长打孩子,有的家长还会理直气壮地说:“我打我的孩子,你管得着吗!”甚至还不客气地骂你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足见封建家长制的旧意识是多么的顽固啊。
家长必须明白,孩子是你的。但不是你的私有财产,不是你可以任意处置的附属品,他们是具有独立人格和自尊的人。正如鲁迅先生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所说:“子女是即我非我的人”,孩子脱离母体呱呱坠地,他们还是你们父母的子女,但也是一个独立自主、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不能张口就骂,抬手就打。没有人赋予家长这种特权。你们只有关心、爱护、抚养、教育的义务。
除此以外,有的家长对于教育孩子的艰巨性、复杂性、反复性、长期性缺乏应有的认识,有指望一巴掌就把孩子的缺点、错误给打没了,一巴掌就应该把孩子打好的简单化的倾向。这也是家长随意打孩子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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