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市场产生前后经过”专题(2):上海、深圳B股市场试点
(2012-12-11 21: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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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H股市场产生前后经过 |
B股发行的主意最初是由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提出来的。当时最积极的活动者是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的汤学义先生,他也是深圳市政府发展证券市场试点的顾问,与当时深圳市分管金融的张鸿义副市长关系比较好,其发行B股的建议得到深圳市政府的支持,然后报到人民银行总行。按照当时的方案,由深圳市选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经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采用114A的方式由境外投资银行以私募方式出售给境外机构投资者。B股发行成功后,申请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B股交易与分红涉及的外汇兑换问题由人民银行深圳分行的外汇调剂中心解决。在交易机制上,由于境外投资银行不是境内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因此需要与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建立代理关系,由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完成B股的交易过程。上海市也是积极支持B股发行与交易的,相应地进行了B股交易机制的研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1991年,经国务院股票市场办公会议同意,允许上海、深圳先行试验发行B股,其中上海选择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1家企业发行1亿股,深圳选择南方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发行2.8亿股。与此相配套,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深圳分行分别颁布了《上海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暂行办法》,作为B股发行与交易的管理法规。
应该说,B股市场一推出时还是受到境外投资者欢迎的,在香港的外资投资银行都追抢B股的承销。由于境外投资银行比较多,基本上一家境外投资银行只能抢到一家B股的承销资格。但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就不同了,由于当时国际上只有安达信、安永、毕马威等7家会计师事务所,深圳首批发行B股的企业有12家,审计工作量取决于12家企业的规模大小,如何在7家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分配就成为问题。考虑到会计审计工作要同时进场的需要,后来商定在深圳湾大酒店开会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到1993年底,全国共有42家企业发行B股30.11亿股,其中上海市22家企业发行B股17.255亿股,筹集资金10.5亿美元。深圳市20家企业发行B股9.54亿股,筹集资金22亿港元,折合为2.9亿美元。
1994年是B股发行取得重大突破的转折年,主要是上海、深圳两市将B股额度借给其他省市使用,拉优质企业在两大证券交易所上市,客观上助推了B股市场规模的扩大。1992年,根据《国务院关于上海市进一步开发开放浦东和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上海市从1992年-1995年每年可发行1亿美元B股,深圳市虽然没有明确文件规定,但作为股票公开发行试点城市之一,每年也按1亿美元的B股额度执行。由于上海、深圳两市的股份制企业有限,适合发行B股的企业较少,从1994年开始,上海、深圳将B股额度借给15个省、4个市和4个部委的29家企业使用。如上海借给杭州邮电通信设备、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天津海运、黑龙江电力、黄山旅游、厦门高崎机场和洛阳春都等企业。深圳则借给广东佛山照明、广东高速、湖南涟钢、青岛双星等15家企业。后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同意,允许上海、深圳将B股额度借给其他省市使用,实质上是允许B股发行范围扩大到全国。B股市场试点是我国最早直接用中国企业资产在境外募集资金的以股票形式利用外资的方式,在我国资本市场建立初期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