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市场重大事件历史回顾”专题(4):设立国务院股票市场办公会议
(2012-12-11 20: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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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
分类: A股市场重大事件历史回顾 |
在确定了上海和深圳继续进行公开发行股票的试点城市以后,除两市的人民政府负有管理责任外,在国务院层面主要由人民银行担负监管职责。但是,人民银行觉得这个事情非常的复杂,因为发行股票要进行股份制改组,要实行新的会计制度,要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如果是三资企业,还要经过外经贸部的同意。那个时候,人民银行只管股票公开发行额度,企业股份制和股票市场试点的其他政策还需要国务院的其他部门配合,所以,1991年4月人民银行向国务院提出《关于建立股票市场办公会议制度的请示》,经国务院领导同意,设立了我国最早的证券市场管理决策机构——股票市场办公会议。
股票市场办公会议由国务委员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李贵鲜同志召集,李贵鲜同志不在时,由人民银行副行长郭振乾同志召集。参加股票市场办公会议的成员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等部委的有关领导。
股票市场办公会议的常设机构设在人民银行,主要任务是:确定全国股票市场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审定全国股票发行规模,根据国家计划确定上海、深圳公开发行股票的额度;审定全国股票市场的管理办法;协调各部门关系;通报上海、深圳股票市场运作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要严格保密。
第一次股票市场办公会议讨论了上海、深圳股票公开发行额度问题,既然确定上海、深圳两地进行股票市场的试点,买的人又这么多,只能给上海、深圳额度,扩大股票公开发行数量,要求上海、深圳选择合适的股份制试点企业。由于当时并没有股票公开发行和股份制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只好起草了关于股票公开发行的一些基本要求,主要内容来自香港、英国、美国的证券法律。比如说,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得低于 25%;企业应该进行股份制改制,把资产折成股份,不能资产还是国有企业的老样子,要资产评估后折成股份,要改制,要从有限责任公司变成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股份制的企业发行的股票不能够担保红利回报,还原股票风险性的股权投资属性,以前发行的股票都担保10%的派息率,就不能再这样搞了。既然要规范,就写到当时的股票发行管理办法中去;发行的股票面值必须统一,必须一元钱一股,明确股票面值,这是基本的条件。当然还有信息披露,招股说明书等等。
考虑到上海报送的材料缺乏企业股份制改制方案,最后股票市场办公会议原则同意了深圳12家企业的股票发行方案,给了相应的股票公开发行额度,大概是两亿多人民币。原则同意上海真空电子的B股发行额度和3家企业的股票公开发行,其他申请的企业则需制定好股份制试点方案后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