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性贫血的铁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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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透析慢性肾病患者至少每3个月监测铁状态1次;腹膜透析患者至少每3个月监测铁状态1次;血液透析患者至少每1~3个月监测铁状态1次。
铁剂的治疗指征与用药途径
对非透析慢性肾病贫血患者,转铁蛋白饱和度≤20%或(和)铁蛋白≤100μg/L时需要补铁。可尝试进行为期1~3个月的口服铁剂治疗,若无效或不耐受可以改用静脉铁剂治疗。非透析患者的补铁途径取决于铁缺乏/贫血的严重程度、静脉通道的建立、口服补铁的治疗反应、口服铁剂或静脉铁剂的治疗耐受性以及患者依从度等。
对腹膜透析患者患者,转铁蛋白饱和度≤20%或(和)铁蛋白≤100μg/L时需要补铁。虽可先口服铁剂,但其疗效不如静脉铁剂治疗。为此,若非保留静脉通路备血液透析用,则推荐直接用静脉铁剂治疗。
对血液透析贫血患者,转铁蛋白饱和度≤20%或(和)铁蛋白≤200μg/L时需要补铁。推荐使用静脉铁剂治疗。
铁剂的用法及用量
补铁治疗分为初始治疗阶段和维持治疗阶段。铁剂治疗的目标值范围:非透析和腹膜透析患者的目标值范围是20%<转铁蛋白饱和度<50%,且100μg/L<血清铁蛋白<500μg/L。血液透析患者的目标值范围是20%<转铁蛋白饱和度<50%,且200μg/L<血清铁蛋白<500μg/L。
口服补铁:每日应予元素铁200mg,1~3个月后评价铁状态。
静脉补铁:初始治疗阶段,一个疗程的蔗糖铁或右旋糖酐铁的剂量常为1000mg(如100mg/次,每周3次)。一个疗程完成后,铁状态尚未达标,可再重复一个疗程;当铁状态达标后,应据各种指标进行调整。
铁剂治疗注意事项
初次使用静脉铁剂治疗,必须做过敏试验。静脉铁剂输注应缓慢,首次输注后要严密观察患者。
要备好复苏急救药品,医护人员要及时判断及处理严重不良反应。
有全身活动性感染及严重肝病时,应禁用静脉铁剂治疗。
补充静脉铁剂应防止铁过载,它可导致内脏含铁血黄素沉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