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词话精读》:重瞳李重光
(2023-05-10 08:45:03)李煜是王国维推崇备至的词人,他的妙处,在于写出了“神秀”。
“句秀”与“骨秀”皆在形而下的层面,“神秀”已是形而上的标准了。用儒家语言来讲,前者与后者是“器”与“道”的区别;用平民百姓的语言来讲,“句秀”如同一个人五官端正,“骨秀”如同一个人身材匀称,“神秀”如同一个人气质超然。
李煜确实有气质超然的资本,他是天生的贵族艺术家,生具绝佳的艺术基因,长在当时最富艺术气息的环境里,倘若不是他意外而不幸地做了皇帝,一定会是个最讨人喜欢的翩翩贵介佳公子吧?
李煜原名李从嘉,是南唐中主李璟的第六子。他生具异禀,眼有重瞳,颇具圣王豪杰之相。你若不知道他的结局,一定会满心期待于他的事业,因为历史上的重瞳名人只有两位,一是大舜,二是项羽,李从嘉继踵而三,命运一定郑重地交托给了他什么。
于是,李从嘉的悲剧可以说从一出生便已注定:若依重瞳异禀,人们期待他成长为南唐的中兴之主,甚至开疆拓土,成就帝业,一统当时群雄割据的大好河山;若依继承法则,君王之位永远当由嫡长子继承,尽管人人皆知嫡长子未必是最好的人选,但两害相权,一个稳定的继承规范总要好过无序而残酷的竞争吧。所以,任李从嘉有圣王豪杰之相,任父亲最爱这个文采风流的少子,但嫡长子的位置永远不可以动摇,这是国本,无可奈何的国本。
但是,似乎故意要和自己的相貌作对,李从嘉从来都对政治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冷淡。他是天生的贵族,天生要去完成一些毫无功利色彩的追求。他喜欢书法,独创“金错刀”的字体;他喜欢文学,在屠狗文章、雕虫文卷里消磨着毫不值钱的青春岁月;他喜欢歌舞,在宫女、宫灯、宫花的华丽阵仗里流连不出。他是一个最惹人恨的荡子,但人人都那样爱他,除了他那个身为太子的兄长。
太子知道,法定继承权虽然是自己最大的护身符,但历史上那么多夺权篡位的例子,往往变生肘腋、祸起萧墙。血缘越近的人反而对自己的威胁越大,而小弟弟李从嘉不但血缘太近,甚至眼生重瞳,难道上天真要让他取代自己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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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则乱,有求则疑,太子已经毒杀了叔父,还常常以最凌厉的目光注视着自己至亲的弟弟。帝王豪贵之家,从来都罕有亲情。弟弟时时忆起叔父的死状:身中奇毒,未及入殓便周身溃烂,惨不忍睹。太子是特意用这样的手段来警告那些或明或暗的敌人吧,而哪一个“敌人”不是他的至亲骨肉呢!亲情,应该就是上天对平民百姓最大的补偿吧。
每个人都会自觉不自觉地以己度人,用自己的心态来推测别人的想法。所以太子想错了,他想不到这世上还有真正淡泊权力的人。
每个混迹政坛的人都学过自污的技巧,那些学而不得其法的人或早或晚都会被淘汰出局。险恶的宫廷逼得年轻的李从嘉过早地学会了中年政客的伎俩,招招摇摇地纵情于山水酒色。对那些“没出息”的言行,他不但不去遮掩,反而要大张旗鼓地曝之人前。他要借此告诉哥哥:我只是一个宫廷中的隐者,我只要诗,要酒,还要镇日的逍遥;我喜欢无度地挥霍,因为我“志仅此尔”。
降及北宋,有南唐遗老苍凉地忆起当年宫廷里这段无法避免的龃龉,他们同情着李从嘉那不该有的稚嫩,更同情他那过早出现的老练。
世事吊诡,处心积虑的太子意外早逝,另外几个王子早已先后夭折,王位似乎是上天注定一般地落在李从嘉身上。想求的求不得,想避的避不开,这就是命运的捉弄吧。于是,公元961年,二十五岁的李从嘉正式即位,从此改名李煜。李煜字重光,这个字正是从重瞳取义的。
宫廷的山雨过后,世界的山雨欲来。这一年,在北方已是北宋的建隆二年,世界的重心将从南方的李家转到北方的赵家了。命运把一个玻璃打造的国家交到孱弱的李煜手心里,看着他打碎了它,看着它为他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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