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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州无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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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解老》译文及简评简注(九)

(2013-01-11 17: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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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状之状无物之象

出生入死

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人们很少能见到活象,却能得到死象的骨骼。依据死象骨骼的模样来想象活象的样子,所以人们据以想象的东西都叫做“象”。)今道虽不可得闻见,圣人执其见功以处见其形,故曰:"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现在道虽然听不到看不见,圣人根据它所显现的功效来推得它的形状,所以《老子》说:“道是没有显露形状的形状,没有具体事物的物象。”

简评:韩非用依据死象骨骼的模样来想象活象的样子,喻指通过“道”的“状”和“象”来推得它的形状,解读"
 无状之状,无物之象",似乎颇有“通过现象认识本质,由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的认识论意识。但钱钟书认为,苏辙“状,其著也。象,其微也。无状之状,无象之象,皆非无也”的注,“作者、注者皆工于语言,能形容似无如有之境(《管锥编》431页)。”钱说为是。
  凡理者,方圆、短长、粗靡(靡,散碎)、坚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后可得道也。(作为概念的理,就是指万物的方圆、短长、粗细、坚脆的区别,所以理确定以后才可能进一步获得规律)故定理有存亡,有死生,有盛衰。(因此,确定了的理仍有存亡、生死和盛衰的变化)夫物之一存一亡,乍生乍死,初盛而后衰者,不可谓常。唯夫与天地之剖判也俱生,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者谓"常"万物有存有亡,忽生忽死,先盛后衰的变化,不能叫做永恒。只有那种和天地的开辟一起产生,到天地消散仍然不死不衰的,才能叫做永恒。)而常者,无攸(攸,快速)易,无定理。无定理,非在于常所,是以不可道也。(永恒,就是没有变化,没有定理。没有定理,不处在固定的场所,因此无法说明)圣人观其玄虚,用其周行,强字之曰"道",然而可论。故曰:"道之可道,非常道也"。(圣人观察到永恒规律的玄虚,依据永恒规律的普遍作用,勉强把它命名为“道”,然后才能够加以论说。所以《老子》说:“道如能说明,就不是永恒的道了。”

简评:韩非既认为“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理是构成万物的外在形式,道是生成万物的根本原因”),又说“理定而后可得道”(“理确定以后才可能进一步获得规律”)。韩非倒果为因的目的,无非是要强调“理”而已。
【原文】人始于生而卒于死。始之谓出,卒之谓入。故曰:"出生入死"。(人以出生开始,以死亡结束,开始叫出,结束叫入,所以说:“出生入死。”)人之身三百六十节,四肢、九窍其大具也。四肢九窍十有三者,十有三者之动静尽属于生焉。(人的身上有三百六十个部件,四肢和九窍是其中的重要部件。四肢和九窍共十三件,这十三个部件的一动一静都属于生存的范围。)属之谓徒也,故曰:生之徒也十有三者。(属也就是类,所以说,属于生存一类的有十三件)至死也,十有三具者皆还而属之于死,死之徒亦有十三。等到人死以后,这十三个部件都反过来属于死亡的范围,属于死亡一类的也有十三件。)故曰:"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所以说;“生存一类有十三件,死亡一类有十三件。”)凡民之生生而和固动,动尽则损也;而动不止,是损而不止也。(民众生息不止,而活人本来就要动,动得过度就要受损害;不停地动,也就是不停地损害)损而不止则生尽,生尽之谓死,则十有三具者皆为死死地也。故曰:"民之生,生而动,动皆之死地,亦十有三。"(损害不停止,生命就耗尽了;生命耗尽了就叫做死,那么这十三件都为不断走向死亡准备了条件。所以《老子》说:“民众活着,活着就要动,动了都要走向死亡,都体现在这十三件上面。”)

简评:陈鼓应认为:“韩非将‘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的‘十有三’解释为四肢与九窍。他以为四肢与九窍中的数字‘四’和‘九’加起来刚好十三,于是产生这种错误的解释。‘十有三’就是指”十分中有三分,即十分之三。王弼的注是正确的,王注:“十有三,犹云十分有三分。”

“十有三”是歧义最多的地方之一。古今老学名家众说不一,姑举三例:

韩非认为,“十有三”是“四肢九窍”,即四肢加九窍;王弼注:“‘十有三’,犹云十分有三分。”高亨注:“十有三当指人之七情六欲。”是七情加六欲。这当中,除韩说“是错误的(从陈鼓应说)”外,王、高之说均能言之成理。   

那么, 严遵的《老子指归》又是怎样解释“十有三”的呢?他写道:“是故,虛、无、清、静、微、寡、柔、弱、卑、损、时、和、啬,凡此十三,生之徒;实、有、濁、扰、显、众、刚、强、高、满、过、泰、费,此十三者,死之徒也。夫何故哉?圣人之道,动有所因,静有所应。四支九窍,凡此十三,死生之外具也;虚实之事,刚柔之变,死生之内数也。故以十三言诸。”在严遵这里,死生之徒(途)各有十三,是截然不同的途径,而不是韩非、高亨的一个“十三”,也不是王弼的“十分之三”。

依据王弼注“‘十有三’,犹云十分有三分”的理解,除鼓应把“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亦十有三”翻译为“属于长寿的,占十分之三;属于短命的,占十分之三;人的过分地奉养生命,妄为而走向死路的,也占了十分之三。”

高亨则译为:“人有七情六欲,这十三项可以养生,可以致死。生的途径是这十三条。死的途径也是这十三条。人的养生,一动都走向死地,也是这十三条。”

不过,熊铁基更欣赏严遵对这一句的解说,他在《中国老学史》中写到:“严遵对于《老子》道德的指归,对于‘出生入死’的法解,尤其是两组十三字的概括,并紧扣着‘无为’思想所作的论述,不能不令人赞赏,不能不承认其对老学的新贡献。”并认为:“严遵的解释和发挥更有意义,也比较符合《老子》清静无为的思想。”

那么,依据严遵对这一句的理解,我试着将此句译为:“人出世为生,入地为死。虛、无、清、静、微、寡、柔、弱、卑、损、时、和、啬是长寿的十三个途径;实、有、濁、扰、显、众、刚、强、高、满、过、泰、费是短命的十三个途径。人过分地奉养生命,就是因为妄为而从长寿的十三个途径误入短命的十三个途径。

据此,后面的自然必须译为:“为什么呢?因为奉养过度了。听说善于奉养生命的前者,在陆地上行走不会遇到犀牛和老虎,在战争中不会遇到杀伤;犀牛用不上它的角,老虎用不上它的爪,兵器用不上它的刃。为什么呢?因为它没有进入实、有、濁、扰、显、众、刚、强、高、满、过、泰、费这十三个死亡的范围。”对照别家注本,严遵不仅“紧扣着‘无为’思想”,还明确回答了为什么“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回答了什么叫“以其无死地”的问题,避免了多数注本译文含混不清的毛病。

将陈鼓应、高亨对经文第一句同据严遵的理解所作的翻译,高亨的译文明显更接近严遵的译文,因为他们都同韩非一样,认同“十有三”是“十三”,而不认同王弼“‘十有三’,犹云十分有三分”的理解,但是, “严遵的解释和发挥更有意义,也比较符合《老子》清静无为的思想。”(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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