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坚持工作”该不该表扬?
(2013-12-28 16: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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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工人日报》( 2013年12月28日 03版)
编者按
头晕眼花还不愿休息,心情郁闷还忙着上班……“轻伤不下火线”的传统做法仍深刻影响着许多班组职工,也在无形中埋下了安全和质量的双重隐患。告别带病坚持工作的惯性思维,不仅是生产安全的重要前提,更是职工平安的一大保障,而每个人的背后都牵动着一个家庭的幸福。
本报讯(通讯员王建)孙师傅是山东兖矿集团东滩矿皮带工区检修班的一名职工,这几天老是感觉耳鸣心悸、疲乏无力,但想到自己是岗位工,不上班会影响工作,他强忍着不适坚持要下井。
党支部书记刘文超发现后,对孙师傅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强令其在地面后勤帮着处理些杂务。一家老小吃喝拉撒全靠自己支撑的孙师傅极不情愿。
“带病坚持工作”不受表扬反被批评,有些职工不理解:“‘轻伤不下火线,重伤不掉眼泪’的顽强作风还要不要了?”
“严禁职工带病上岗是我矿长期坚持的一项规定,现在之所以更严格,缘于矿上出台的10项禁令。”刘文超说。
原来,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从源头上减少或避免不安全行为,该矿2008年就专门制定《安全不放心人排查规定》,将安全不放心人分为休息不好的疲乏人、准备结婚的幸福人等10类,并通过了解情况、做思想工作、安排专人重点盯防、不安排单岗作业等措施,及时化解矛盾,消除安全隐患。
现实情况却与规定背道而驰。感冒了还在坚持上班,打完吊瓶就赶回去下井……某些“惯性思维”仍深刻影响着职工。
苗头不好。该矿经过分析认为,矿井开发建设24年来,职工带病坚持工作作为一种美德曾屡受褒扬,但是它与“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杜绝人为因素导致安全隐患的方针不符,应坚决纠正。
在鼓励职工因病带薪休假疗养、投入近10万元为各生产单位配备电子血压计的同时,这个矿从最基础入手,进一步强化对各类心脑血管疾病人员的排查、管控。他们结合“东滩煤矿作业人员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出台《东滩煤矿心脑血管疾病人员排查、管控10条规定》。
“按规定,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的职工,应及时向工区如实汇报自己的病情,对不如实汇报的,一经查出罚款200元。” 据东滩矿综采工区第二生产班班长孙培生介绍,各单位还要对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的重点人员做到重点排查、本人签字。班前不认真排查的,对值班人员罚款200元,副班长(排查人)罚款100元。因责任心差、排查不到位、监管不力,导致在现场出现异常情况的,对区队主要管理人员、跟班管理人员及当班工班组长一并处罚200元。
该矿还邀请兖矿集团职业病防治所专家对全矿接触职业病危害的2462名职工进行职业病查体。接受查体职工覆盖井下采掘、地面选煤厂等一线单位以及尘肺病患者。
“单位少了一个职工可能不是太要紧,而家里少了我,天都要塌了!”孙师傅终于想明白了,“不能确保安全生产,今后宁可不下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