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动态2013-2014(二):乌龙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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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在十月七日正式拉开序幕,出乎所有的预料,第一个案子就是一个少见的乌龙:
Madigan v. Levin。这个案子是关于年龄歧视,案情本身再简单不过了:Harvey N. Levin,一位在伊利诺伊州检察官办公室工作的六十一岁老律师,他被辞退了之后起诉指控他的前雇主把他解雇好为一位年轻的女性律师腾位子。
http://sblog.s3.amazonaws.com/wp-content/uploads/2013/10/sSC131007_Scodro.jpg最高法院当然不可能有兴趣管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法官之所以接这个案子是因为这个案子的宪法背景。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当然要保证“平权”,但是具体的实施自然有各种各样的具体法律,美国最高法院年复一年地重复这么一个立场:如果有具体法律就应当根据该法律而不应当直接跳到宪法上去。
伊利诺伊州就试图借助这么个逻辑阻挡Levin跑到联邦法庭来直接用宪法来挑战。但是审着审着大法官发现很多事实都没搞清楚,甚至连Levin的职位性质都是一笔糊涂账,大法官们从困惑到懊恼,从懊恼到恼怒。终于斯卡里亚受不了了,说这简直是在浪费本法庭时间,一个星期之后,大法官们宣布驳回上诉,原因是不小心地同意受理(improvidently granted,也就是俺反悔了,当初就不应该同意受理此案,吼吼)。
Chadbourne & Parke LLP v. Troice
我记得斯卡里亚大法官曾经说过,如果最高法院的庭审公开直播的话,没几个人会看。因为激动人心的案子一年也就那几个,其他很多案子都是处理一些晦涩难懂,无人关心的案子。Chadbourne & Parke LLP v. Troice就是这么一个案子。
这个案子是关于金融欺诈的,我老老实实地承认我一点也没看懂,律师尽了他们最大的努力向大家解释这个案子为啥很重要的,我只能看出来大致是如何解读证券法的某一条款的。
难怪我在纽约大学想跨学院读法学院课程的时候,我的法学院同学建议我不要碰证券法,我在此向他致敬。
McCutcheon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
和上个案子恰恰相反,这个案子无比重要,这是一个关于选举献金的法律。众所周知的是在Citizens United v. FEC一案中最高法院的保守派近乎摧毁了政治献金的限制,但现在美国的富人虽然可以随心所欲地政治献金,但是不能直接献给各个候选人,他们要把钱给一个独立于候选人的政治组织Super PAC。这些组织可以打广告,支持或者抹黑候选人。但是Super PAC的行为还是有限制的,比如说他们的广告只能说某某人好,爱国,贴心民众,但广告里不能出现“选举某人”等敏感词语。McCutcheon v. FEC则是保守派准备毕其功于一役的最后一波攻势,力求完全取消政治献金的限制。保守派看得很清楚,保守派的五票多数依赖77岁的斯卡里亚和肯尼迪,在共和党2016年选举不看好的前提下,天知道他们能不能再支撑八年。自由派这边80岁的金斯伯格在奥巴马任内退休是共识,奥巴马必然会提名一个自由派接替她,第二老的布雷耶75岁,会不会在奥巴马任内退休还很难讲,但是布雷耶身体看上去还不错。
http://sblog.s3.amazonaws.com/wp-content/uploads/2013/10/sSC131008wide_Murphy-1024x700.jpg
保守派清楚地认识到,在斯卡里亚和肯尼迪身体还不错的时候是他们最好的机会。
但是这次保守派很可能要失望了,问题在于首席大法官罗伯茨。
在@螺丝瓦特 翻译的《最高法院》纪录片里,罗伯茨说过一段意味深长的话,他谈到他的前老板,上一任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罗伯茨曾经是伦奎斯特的书记员)在Dickerson v. United States里出人意料地坚持了犯罪嫌疑人的米兰达权力的时候说道:“首席大法官肩负一个特殊使命,那就是维护法庭的权威和稳定性。”
代表奥巴马政府的律师向大法官们指出了一个简单的事实:如果彻底取消对政治献金的限制,那500个美国富裕公民就可以支付乃至操纵总统选举。罗伯茨不能考虑这个这种可能性,以及如果最高法院一意孤行社会的观感。
虽然结果还很难说,但在当庭辩论中罗伯茨明显在寻求妥协,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Burt v. Titlow
这个案子是这个星期第二个乌龙,大家都知道,事实应当在下级法院就应当厘清。这是一个关于辩控谈判和解的案子,庭审双方准备地如此之差,以至于双方律师开始在大法官面前开始胡扯甚至没写在诉讼材料里的事实,因为没有写在材料里,大法官们无法事先准备,只有大眼瞪小眼。双方律师被大法官们几乎轰出法庭。
索托马约尔:“我当法官这么多年第一次见到这种情况,你说的事实甚至没写在诉状里。”
金斯伯格:“这怎么能。。。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
斯卡里亚:“这太奇怪了。”
阿利托:“我被你搞得头晕目眩。”
阿利托:“你说的不在诉状里,也不在下级法院记录里,州法院记录我们也没查到。”
索托马约尔:“我都不知道你在说啥。”
如果大法官们都不懂,大家不要怪我偷懒了哈,吼吼。
United States v. Woods
这是一个平淡无奇关于税法的案子,最高法院介入只是因为两个下级法院作出了相反的判决。替纳税人申冤起诉美国政府的辩护律师是Gregory Garre,他是首席大法官罗伯茨的同门师弟(伦奎斯特的书记员,当然了比罗伯茨晚很多),典型的常春藤精英,达特茅斯学院出身,曾经是布什政府的Solicit General(缩写SG,代表政府的第一律师,大法官卡根曾经是奥巴马政府SG),Garre和Paul Clement和Ted Olson是保守派最牛的三个火枪手。
大家看多美国最高法院的诉讼庭辩之后就会发现熟悉的脸孔就那几张,保守派的Garre, Clement, Olson还有自由派的Walter Dellinger,中间温和派的Neal Katyal都是常常站在大法官面前。
Atlantic Marine Construction Co. v.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Western District of Texas
这个案子很简单,一个佛吉尼亚州的公司和一个得克萨斯州的公司签了一个合同在得克萨斯州做一个工程,两个公司合同里说好一旦有纠纷在佛吉尼亚州诉讼。
结果有了纠纷,得克萨斯州的公司断然在得克萨斯起诉佛吉尼亚州的公司。佛吉尼亚公司说,等等,我们不是说好在我们这里诉讼的么?联邦第五巡回法案(覆盖得克萨斯州)根据“便利”原则拒绝把这个案子调回佛吉尼亚州。
最高法院由此被迫介入。
大法官们星期四休庭一天,星期五闭门秘密会议(只有九个法官,秘书,书记员一概不得进入)投票,惯例是由资历最浅的法官做记录。资历最浅的法官除了做记录以外,还要负责开会议室门(因为总有法官忘了眼镜,咖啡什么的,他们的秘书书记员会来送东西,但是不能进门,所以得有一个法官到门口去接),现在资历最浅的法官是卡根法官,等金斯伯格退休补上来的法官就会取代卡根的位置。最高法院从1994布雷耶补了布萊克蒙到2005年伦奎斯特病逝罗伯茨成为首席大法官之间成员11年没有变化,可怜的布雷耶就做了11年记录,开了11年门。
下个星期,最高法院将在Schuette v. Coalition to Defend Affirmative Action一案中再次审视平权法案,高分子怪物也会继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