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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垄断型国企的创新发展:有无实际社会价值?内驱力如何形成?【复斯品科创说管理】

(2022-09-27 09:20:29)
标签:

产研结合

创新

发展

方法

分类: 管理时评

(本文由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研究并发布。)

这里的垄断型国企不包括通过市场竞争而获取垄断地位的企业,主要指因自然垄断或制度原因而占据垄断地位的企业,如在基础资源、能源、交通等领域或各类涉及国家安全领域(通信、粮食、金融等)的国企。对此类垄断型国企,后面统称为“基础行业垄断国企”。

对我国当前社会和经济发展而言,基础行业垄断国企创新的必要性在哪里?对整个社会价值何在?也就是讨论这些企业创新发展的自身必要性,和对社会与国家的必要性。

很多时候,人们更容易看到那些承担“卡脖子”技术攻关企业开展创新的重要性,而忽视这类“基础行业垄断国企”创新的重要性,它们创新所带来的普遍受益程度往往实际上更强——前者仅对个别产业链有意义,而后者几乎对所有企业、所有人都有意义(相关研究详见《落实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企业侧”还需配套形成一个实施前提》一文)。

常规认识:基础行业垄断国企创新发展于社会并非必要

早期,国家和各级政府一般对这些企业管理要求不高,近年在全社会创新发展大潮下有些也开始对它们提出创新发展要求,不过从目前看还主要是希望它们通过创新提高运营的稳定性、质量和效益等——从国资委对其考核指标设定基本能得到反映。已身处垄断地位的此类企业无生存之忧、竞争之虑,没内在创新动力;且以当前认识看,其创新对整个社会实际意义并不大,公众也同样没感觉有此必要。

就目前状态而言,此类国企通过非技术、非创新手段基本能保证对运行质量和效益的要求。况且这类企业当前效益往往已经不错,即通过传统方式就能发展得很好,此时无论出于对社会提供服务需要还是基于自身维持与提高效益需要,创新发展都不是重要手段、更不具必要性。这类企业通过常规技术进步手段将技术水平实现到某种程度,即可满足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要求,再高则对消费者剩余无益,创新技术更是没必要——倘若仅想以此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则这种不基于真实创新需要而派生出的投资或产业链需求,从一开始就是伪的、无价值基础的,结果是比以前盲目投资导致产能过剩往往更具危害性(相关研究详见《科研工作体系的脆弱性与伪装性——亟待开拓的管理新视域》一文)。

现在情况也确实如此,这类企业并未感受到创新必要性:不创新现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也没问题,创新了也没见提高什么质量。此时如还要求它们必须通过科技创新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就容易变成作秀,因为不是真的需要创新——这在其它非垄断型国企、科研院所等也普遍存在,如为了报奖、报专利、争平台等。

基础行业垄断国企创新发展:于社会和经济发展很必要,且当前更为突出

由于多种原因,当前我国各行业都因成本过高而运营压力巨大,此时再去做创新是没条件的:已面临严峻的生存问题。当生存和活下去变为急迫性需要时,创新就有心无力了,而目前我国很多企业恰恰都处于这种状态。

因此针对我国当前经济发展需要看,这类垄断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如能降低价格将意义重大:由于它们多属基础性行业,几乎是所有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构成,对不少行业或企业而言甚至占比还较高。当前经济背景下,非常需要基础价格类垄断国企能大幅降价,这样其它企业才可能有喘息的机会,有创新的时间、能“勒紧裤腰带干革命”。所以说此类垄断国企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贡献重点和意义类型,至少当前阶段看不是服务质量、也不仅是其自身存在对社会的意义(如吸纳就业、拉动投资等),而是降价、大幅度降价——现在这是第一任务,即为社会各类企业的运行降低成本。

国家对其经营要求应是“稳效降本”,只有这样才有条件对社会“降价”。尽管对于这些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国家完全可以自行降低价格,但降价需要一个条件:这些企业的成本确能降下来。否则对国家而言需要给大量的补贴,对企业存续也很不利——其存在本身还是必要的。所以降价的条件或原则是:价格应该降但效益不能降(或不必降),这样对具体企业来说就是要降成本。当然,由于这些企业占据垄断地位,很多时候其降价容易表现为名义价格下降,而实际通过其它方式收费以达到不降价目的,因此国家对其价格下降的衡量必须是消费者视角的、完整的衡量,否则这种经营要求容易落空或被转嫁(相关研究详见《有组织的科研,特殊在对“变”的组织》一文)。

如何形成基础行业垄断国企的创新内驱力:稳效降本

如何让这类企业形成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首先,对当前仍有过高收益率的垄断国企,应在不进行其它改进情况下先把价格调整到位;然后,对这些国企要分步走、逐渐提高降价比例或幅度。具体讲,还要注意遵循以下原则:

不要限制企业所有合理的发展手段使用。由于在新的要求下,企业能为的空间就只剩降本,(在服务质量基本不变情况下)不要限定企业降成本的具体手段。无论通过传统发展手段还是管理创新(即非技术类创新)等各种其它手段都可以,但粗放不行、也是没条件的(尤其政府不要再给条件如不断提高负债率、帮助处理不良资产、提供各类补贴等)。于是它们很快会发现,在当前经济环境和发展阶段下,只有科技手段在稳效降本的求解上才真正有用:当这些企业真切感到传统非技术发展手段都不行时,就会转到加大技术引进等科技发展手段上;而要持续降成本、更大幅度降成本,就必然还需要在技术引进基础上逐渐走到创新发展方式上。——这个过程要企业真正基于自身发展需要而采取行动,不能是行政命令方式(相关研究详见《实践透视:某电信集团科技体系改革的组织化做法为何难建立?》一文)。

稳效降本,就是基础行业垄断国企的创新动力。当只有一个选择(必须大幅度并持续降本)时,且降本的常规手段用了还不够时,企业必然会依靠科技;当采取科技引进也不够,就必然走向创新发展。对基础行业垄断国企而言,前者就是广泛意义的高质量发展,后者就是向创新发展方式转型。

真能如此,不仅基础行业垄断国企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之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更大意义有了,且它们依靠科技创新实现自身发展的必要性也有了,且动力真实、强劲(相关研究详见《集团中央研究院建设面临新抉择——警惕反向建设》一文)。

(未完,待续。)

****【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品科创说管理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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