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企业侧”还需配套形成一个实施前提【复斯品科创说管理】
(2022-09-26 09: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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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研结合创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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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研究并发布。)
当前,国家层面正在推进科技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其中“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是该体制的两个关键,且对于后者主要强调其在资源配置和协同攻关中有效发挥市场活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因此从管理模式看,在具体项目实施层面实际是从计划型、行政签约式管理模式,转变为更强调以企业为主体、更多运用市场化运行机制的创新模式——即各参与企业都站在各自利益角度考虑问题,以此实现相互控制与制约目的。
新体制下,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各主体间的彼此制衡性会加强。相较于之前由科技部等政府机构发包,科研考核是较弱的、专家评价很多时候也是走过场的,而本应是真正的利益关心者(包括创新成果需求主体和使用主体)实际上又不是很关心——因为没有成本投入。现在改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从方向看显然是正确的:作为使用者和受益者,必然更关心创新结果,参与主体在项目各节点关系上的制衡性也会得以加强。
然而这种加强同时也带来一个问题:变化更受限制。不确定性是科研的特点,不断变化是科研工作的内在规律,如果某企业内部在科研过程中根据研究进展需要变化或需要其它主体通过变更予以响应,会发现更困难了。因为在传统科研模式下,科研过程如需变化,尽管也很难但或许还有部分可能性——因利益关联小,发包机构更有可能站在公允的角度看待变更;但在新体制下企业是创新主体,对它们不可能要求其从整体利益角度考虑(这也有违市场机制),所以更难同意此类变更,频繁变化也更不可能得到组织响应(相关研究详见《有组织的科研,特殊在对“变”的组织》一文)。
配套形成探索性工作模式及脆弱性管理体系,是“企业侧”需要建立的一个重要实施前提。这种方式要想有效需要一个前提,以往市场或准市场运行机制主要是用在确定性工作上,且往往效果明显、甚至立竿见影;但因科研这种不确定性工作需要探索性工作模式、需要变化和对变化的及时相应,因此如果探索性工作模式及脆弱性管理体系没有配套形成,简单用该方式管科研项目会发现极不适应、甚至比之前问题更多(相关研究详见《科研工作体系的脆弱性与伪装性——亟待开拓的管理新视域》一文)。
复斯专家认为,不是哪种模式更好,而是科研模式与管理模式匹配的才更可能有效果。要推进当前改革,企业尤其是那些作为科研项目核心承担主体的企业,在项目实施层面必须以配套变革(包含探索性工作模式在内的)科研模式为基础(相关研究详见《科研项目实施体系:三个维度与三种成分》一文)。
(未完,待续。)
****【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品科创说管理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