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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所分配模式的方向-下【复斯品科创说管理】

(2022-05-10 08:50:55)
标签:

产研结合

创新

发展

方法

分类: 管理时评

(本文由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研究并发布。)

接上《科研院所分配模式的方向-上

对一些科研院所而言,按照岗位和绩效分配不仅没能产生激励效果,还挫伤了员工的积极性。管理者普遍感到研究室或设计部门很难管,职能管理部门也觉得束手无策。研究院所各部门、各条线,包括行政指挥、技术负责人、研究室主任等各级领导不得不通过发放奖金,来调动人员的积极性,结果导致科研院所分配主体多、分配政策多、分配管理混乱。

关联增加值分配模式是方向。岗位绩效导向工资制度在科研院所的一些部门仍然适用,如一些职能管理部门和结构件加工等业务辅助部门,而对于研究室的科研人员采用岗位绩效导向工资制度并不完全适应,在分配方式上需要创新和完善。复斯专家经过深入研究和实践,在绩效导向工资分配的基础上,提出关联价值增加值分配模式。根据该模式,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构造出可以进行绩效计量的分配对象,构造出的分配对象不必是具体岗位,可以是不同岗位的复合体。通过以关联价值增加值为计量主线,辅之以团队分配,确保分配的科学、公平和公正。关联价值增加值分配模式,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对业务流程进行调整,构造出相对独立的内部交易主体。在进行分配制度设计时,关键要确定分配的对象。是员工、部门还是项目组?确定分配对象的原则之一是确保分配对象的劳动结果是可以交易的。可交易的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劳动结果在组织内部存在客户,即他的劳动结果是别人的原料投入;二是交易的劳动结果贡献可以被计量,交易价格容易确定。如果某个员工的劳动不能够形成交易,贡献难以计量,则不是院所层级的有效分配对象,必须将他的工作进行复合,直至复合后的团队结果可以满足交易的要求。

用关联价值增加值计量分配对象的价值贡献。采用关联价值增加值作为衡量各分配对象的价值贡献指标。首先,确定内部各分配对象的交易价格区间,双方在指定的弹性区间内谈判确定交易合约,并作为院所计划形成的基础。这样,每个分配对象都有一块对应的关联劳动收入和关联采购成本,关联价值增加值即是关联劳动服务收入扣除关联采购成本。关联价值既是计量分配对象的价值贡献指标,也是该分配对象的分配来源。采用关联价值增加值作为衡量各交易主体的绩效表现,衡量指标单一,简洁、清晰,衡量的结果可以直接用于该对象的分配,实现精确激励,避免绩效考评不科学而导致的分配问题(相关研究详见《项目基础型业绩管理模式——项目式业务特点企业的薪酬分配与绩效考评》一文)。

以团队分配为基础,并建立团队和员工的个人分配账户。各分配对象的收入来自于其创造的关联价值增加值,在分配层次上,院所层级分配应该以团队为基础。按照产品或者项目组成的团队,是一个基本的分配对象。至于团队内部的分配,由团队领导来决定,因为只有团队领导才知道每个员工的努力状况和劳动贡献。另外,由于科研院所的员工需要频繁变动,同一个员工可能同时隶属于不同的团队,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必须建立各个交易主体和员工的收入分配账户,这样,有利于对工资分配的整体控制和管理(相关研究详见《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科研院所当如何自处?》一文)。

****【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品科创说管理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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