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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提价幅度偏低增加粮食托市收购主体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调动地方重农抓粮积极 |
分类: 晓明析财经 |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4年最低收购价水平。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
坊间多年来一直议论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国家也在调研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意在补贴机制等方面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运用价格和补贴等手段,建立起既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又能保障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粮食价格支持政策体系。
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农业补贴等支持保护制度,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一直是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最低收购价托市收购政策,无论是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预见性和准确性,还是运行成本、国家和农民经济收益等方面的收效显著,利国利农利企业。可以说历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来探索的最为有效的宏观调控和市场手段完美结合的范例。
但在运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矛盾,收购主体单一化,只是考虑央企诸如中储粮、中粮的利益和控制力,没有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保安全的积极性,把地方粮食购销企业的丰厚的收购资源丢掷一边,造成中储粮四处买地建仓、上收库点,形成了重复建设和资源的再度浪费,也造成中储粮等和地方粮食购销企业分争收购资源和粮源,干扰粮价,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演绎成利益分配纠结和制衡的关系。
小麦、玉米、稻谷、大豆、油菜籽的最低收购价或临储政策,往往起不到全面调动种粮积极性的作用,收购环节多重,农民受益一般比托市价低5分——1角,中间环节受益最大,在某种程度以上违背了托起市场、保护农民利益的本意,因此粮食补贴要与托市收购有机结合,农民卖一斤粮给一斤补贴,改粮田种地补贴为卖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