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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高检通知重典治乱体制机制杂谈 |
分类: 晓明论民生 |
食品安全问题无处不在,并非危言耸听,由于群防群治意识淡漠,卫生质量标准高不可企,甚至过期作废,群众缺乏应知应会的鉴别常识和能力,诉诸法律层面少之又少,加上监管体制和能力问题,为食品安全犯罪以可乘之机,彻底扭转食品安全频发多发的局面尚待时日。
这就是食品安全事件频出的主要原因,从小到不经意的农产品喷施过量或违禁农药,到遍布城乡的小食品加工作坊、小摊点,仍然使用增白剂的面粉或地沟油,从无意中土地重金属的污染,到乳制品、鲜奶、畜禽的抗生素的超剂量使用,一直到集团或家族、链条式食品犯罪,无不陷入一个怪圈,查时一阵风,更有甚者交钱万事大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侥幸心理作祟,公共管理体制机制双重问题严重,条块分割,监管不能全覆盖,以罚代管、代刑现象普遍存在。
18道关口管不住一头瘦肉精猪,说明了什么问题,监管通道形同虚设,交钱就放行啊,遇到有利益的监督检查,执法职能部门就抢破头去争好处,甚至不惜以身试法,捞取私利,有责任的监管,就相互推脱,踢皮球,一旦出了问题更是“引经据典”,“凭案说法”,推卸监管和法律责任。
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政出多门,如同铁路警察一般,各管一段,前些年为了所谓的不受干扰,实行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垂直管理,人财物从上到下统一管理,不但不利于地方食品安全负总责,反而削弱了地方的管理手段和力量,造成了执法机构和人员的浪费和扯皮,应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改革,加快食品卫生质量标准的修订和完善,再也不能出现地沟油检验检测无国家标准可依的笑话了。
食品安全层级监管不落实恰恰也是食品安全事件屡禁屡发,频发多发的主要原因。为此国务院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立了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意在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统一领导,明确独立监督检查执法的地位,同时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也就是说食品质量安全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同时额外增加了要追究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最近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决定,更是一直延伸到社区、村民委员会也要相应担责。
食品安全问题积重难返,必须重典治乱,依法严惩,增加食品安全违法的成本,谁违法谁坐牢,并且罚你个倾家荡产,始终处于高压打击态势,我们欣喜地看到,高检最近加大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力度,依法督促纠正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切实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放纵犯罪的行为。
从全局层面需要国家食安委总牵头,国家食品安全评估中心技术支撑和风险评估预警,依靠相关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依靠地方责任落实,横到边,纵到底的拉网筛查,另一方面食品生产经销企业要切实加强自律,建立全过程追溯体系,设立食品安全第一道门槛,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打造环环相扣的食品安全责任链,形成自成监管体系的环状结构,达到环环相连,步步设卡,责任连带,违者必究,重拳打击,重典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