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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散”就能完全堵塞地沟油流入市场吗

(2012-03-11 10:54:02)
标签:

健康

分类: 晓明论食品

 

 

去年公安部公布了在"打四黑除四害"的专项行动中,破获的十起制售地沟油的案件。这些案件涉及的地域广,人数多,作案手法多样,隐蔽性强,比如说其中一起典型案件就涉及江西、广东两省,制售地沟油达1600多吨。追根寻源,这些流向餐桌的地沟油,源头竟然来自一个打着生物柴油研究招牌的看似正规的企业。

报载不少城市正陆续出台规定,禁止食用油散装销售,除了市面上通行的包装桶装外,推行采用一次性纸壳包装销售,面对千千万万的销售点和遍布城乡大大小小的餐饮摊点、食品店,此举不会一蹴而就,反而增加成本,有谁来分摊这类成本呢,能堵住食用油安全漏洞吗?

地沟油和不合格食用油屡屡曝光,引起各级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禁散”措施不失为一种办法,旨在堵住不合格食用油流入市场,进入流通环节的食用油必须有正规包装、QS认证和质量合格证,但是试想不合格食用油也变着法包装起来,以假乱真,消费者怎么辨别,必须从源头上建立食用油检验检测体系,在流通环节设立关卡,加强监管,方能堵住不合格食用油流入餐饮业和居民餐桌。

尽快制定地沟油检验检测国家标准,加大食用油的监管力度。食以质为先,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程立体式监管,需要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分段分级负责,构建纵横交错的立体式监管体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点。

需要国家尽快建立健全覆盖全部食品的卫生质量安全标准,特别是尽快出台颁布地沟油检验检测国家标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检验检测科学、统一、效能、准确无误,各执法部门协同一致,不推诿、不扯皮,联手执法,不让任何不安全食用油和食品流入市场和餐桌。

面向星罗棋布的餐饮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食用植物油采取一次性纸壳包装销售,成本过高,势必增加消费者负担,或者增加企业成本,目前不宜全部采用一次性纸包装,可以由相关部门或食用油加工企业制作一定规格不锈钢油桶,投放生产企业使用,或者制作样桶,由批发零售销售企业或餐饮企业自行制作,承担一次性的制作费用,油桶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必要的标识和质量要求,循环使用,形成一次性纸包装和不锈钢油桶并用的局面,逐步替代散油销售。

真正建立起食用油质量安全体系。目前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检等部门都有对食用油的执法监管职能,但是由于人力有限,不能形成执法全覆盖。应把粮食部门纳入食用油监管的执法主体,确保全社会原粮和食用油纳入监测范围。建议在即将出台的《粮食法》中,明确粮油质检的强制性措施,配套粮油质检实施细则,协同质检等部门,把全社会粮食和食用油收购、运销、储存的质量和卫生安全都纳入各级粮油质检范围,全程监控、检验。

                                 (孙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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