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2023-07-03 11:17:25)【享受主体】
增值税纳税人。
【优惠内容】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
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
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2.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
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
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
应当在同一张FP上开具。
【办理方式】
纳税人自主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3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
程序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第 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