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个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总结近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医养结合的政策、服务、标准、人才、信息等体系,为各地加大服务供给、打通堵点提出了一揽子措施。
当前,我国大部分老年人是在家中进行养老。基于这一现实,《意见》将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作为首要目标提了出来,并明确了积极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和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两项重点任务。
面对2.67亿老年人,如何守护最美“夕阳红”?推进医养结合,是优化老年健康和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举措。指导意见从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推动机构深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等6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明确提出,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养老机构改造增加护理型床位和设施,完善价格政策,加大保险支持,盘活土地资源,落实财税优惠,引导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壮大失能照护服务队伍,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
医养结合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将根据医养结合特点,突出综合性、连续性服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采取“医药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鼓励商业保险将老年人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纳入保障范围……给60岁老年人提供“健康关爱”,为80岁老年人提供“银铃关爱”,给予100岁老年人“晚霞关爱”,更好实现“上下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