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第一篇的反映,大家似乎对我“发展环境”、“消费者利益”和“限强扶弱”的排序在理论上没有提出太多的异义,那么接下来看看具体的政策方面问题。依旧是那个原则:个人观点,如有异议,欢迎切磋。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这十六个字早在上学的时候,我们就学习并且牢记;这十六个字当然也适用于监管环节。条文中有很多监管者在操作中可以把控的空间,这就对监管者提出更高的要求。
从我个人的观点来看,我赞同加强管制,也赞同实施不对称管制,因为我同意网友们的意见,照现在的局面,如果将移动与其他运营商拉在同一起跑线,赢的还是移动,而这并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增长,因此才有了“促使行业格局向均衡发展”的角度。均衡发展并不是不让发展,不鼓励发展,压制发展的措施既不是非对称管制的初衷,也不是实施非对称管制的目的,监管应该更多地去遏制和制止那些通过消灭竞争对手、以“兑子”的方式牺牲行业发展利益而进行恶性竞争的行为。这就象赛跑,移动目前状态最佳,有初速度,而其他几家运营商还需要时间热身、加速,这个时候监管要做什么?方案一:把移动拉住,让他慢下来甚至停下来,等其他运营商准备好了之后再重新开始比赛。方案二:把其他运营商的起跑位置前移,让他们先于移动启动。方案三:在移动的跑道前面加几个跨栏。方案四:让移动扛个杠铃,负重跑。方案五:别人的目标是800米,移动的终点设在1000米,谁先到达终点谁赢。等等等等,办法很多的。方案一是不鼓励发展的,大家会认为谁跑得快将来就会被拉住,还不如不跑,或者大家拉着手走路吧,又轻松又和谐。其他多种方案虽然不对称,但还是让大家有了发展的动力和努力的空间,应该是比较适宜的策略。
监管要随时进行,以变应变,千万不要以为一次性完成了政策制定工作就万事大吉了。第一,比赛之前要制定规则,这是有法可依的问题。第二,一旦比赛开始了,就要随时盯着运动员,谁犯规就罚谁。可以把运营商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设定不同,但是,如果比赛时一方给另一方使绊、串道,违反了竞赛规则,那么裁判员就要毫不犹豫地给予犯规者处罚,否则没有规矩,如何正常比赛?如果裁判员对犯规的行为视而不见,那么违规的行为也会越来越多。第三,比赛阶段性结束后,总结比赛中的经验教训,让下阶段比赛的时候的竞赛规则更加完善。
领先者,或者说发展环境的受益者不会犯规么?运营商的立场是企业自身发展,如果运营商对投资者说,为了中国通信行业的发展,我们决定将KPI向下调整20%,你看投资者会如何反映?所以运营商一定会从自身利益出发,给下属单位下达严格的KPI考核,甚至是非人性的指标,逼着下面的人创新、突破,想办法在激烈、残酷甚至你死我活的竞争中生存下来。想要运营商自觉约束下属,让他为了行业利益牺牲自身利益?不太现实。所以即使是领先者,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打擦边球,尝试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行为和举动,试探裁判的反映。如果裁判不理,又能达到目的,why
no?
以变应变不是随意修改游戏规则,而是完善、解释游戏规则,或者根据变化增加、补充、调整内容,否则会给大家“朝令夕改”的印象。大家都参加过比赛,或者看过比赛,其实制定竞赛规则的和执行规则的并不一定是同一个人。裁判在场下执行规则,对于比赛过程中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根据裁判对规则的理解迅速解决矛盾,决策的时效性一定要强,否则有运动员犯规,裁判说我去和裁判长商量商量,等他再回来,恐怕场上都快打起来了。另一方面,一项运动的执法尺度完全由裁判控制,也不是长久之计。因此需要建立这样的途径:比赛之后,裁判将现场出现的问题告知裁判委员会或者竞赛规则制定者,由其修订、完善、量化规则,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另一方面,运动员如果对执法有疑义,也可以上诉,虽然不一定能改变上一场比赛结果,但是对完善竞赛制度、改善竞赛环境是有帮助的。
在竞赛规则和管制政策方面,我个人觉得F1做得很好。每年国际汽联都会在赛季前公布新的竞赛规则,每次新的竞赛规则都会对赛车中新技术的使用进行详细定义和解释,那些可以用,那些不可以用。每个车队都明白:没有说不可以用,就意味着可以,所以F1的竞赛规则是非常鼓励创新的。当年法拉利+舒马赫如日中天的时候,F1的激烈程度有所下降,国际汽联很清楚地知道,如果这种局面继续下去,其他车队没有积极性,参与程度就会下降;而法拉利也会躺在功劳簿上,这些都对赛车运动不利。因此在每个新赛季国际汽联新版的竞赛规则中都出台了很多针对法拉利和舒马赫的“非对称管制措施”。从法拉利角度来看,国际汽联没有将他们开除出F1,虽然受到某些限制,也很郁闷,但是法拉利仍可利用庞大的资金和技术团队研制新技术,利用创新和突破继续维持自己的优势。从表面现象看,那几个赛季虽然法拉利每年都被新规则限制,但是他们仍然依靠技术创新保持赛车的领先优势,好像管制政策未见效;但实际上,法拉利的这些技术创新不断为新的车队采用,有的则成为竞赛规则中必备的,这些创新对整个赛车界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你能说国际汽联管制失败?现在,部分针对性策略也随着舒马赫的退役以及其他车队技术的进步不断调整,既保护了法拉利对赛车运动的热情和投入,又调动了其他车队参与的积极性。试想,如果国际汽联简单地剥夺法拉利的参赛资格,或者对法拉利提出与众不同的限速要求,F1运动还能保持健康发展的势头么?
信息产业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发展中的问题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才能在鼓励竞争与和谐发展之间找到平衡。而政策的出台和执法也要以变应变,快速反映,才能适应行业发展的节奏,一劳永逸的应对之法是不可行的。
下期预告:谈谈具体的管制政策,具体谈什么,大家可以“点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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