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了三天,才扛着腰酸背痛腿抽筋的状态,继续写blog,可见身体被运动会摧残的程度。短短一个上午,参加了100米、跳高、跳远和4×100米四个项目的比赛。虽然百米不到14秒,但是还能未进中年组的前八名;不过,其他三个项目还都拿到了中年组的名次。成绩和名次分别如下:男子跳远:4.63,第六;男子4×100:56秒多,第五;男子跳高:1.30,第四。对于近2年没有锻炼的我来说,取得这样的成绩,还是比较满意的;至于名次,只能说比赛的对手们太强了。团体成绩以60人为界分成两组,我们部门是61个人,被分在竞争激烈的大部门组,这个组里最终北京公司、管理学院和设计院分别获得了团体总分前三名。对此,大家都觉得不公平——这三个单位多少人啊,我们怎么可能比得过!
答应的事情是要办的,解释一下“如果运营商CMCC按普通香港电话计费,那难道是香港运营商付额外的信息费?还是信息台给免去费用了”的问题。国内的用户如果打海外的信息台,有两种付费模式:第一种是用户直接付费的,要用户通过信用卡等方式向信息台缴费之后,才能使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也不需要代收。第二种是某些人或组织与海外运营商谈合作协议,对某个或某些局向的来话进行分成,而分成的对象就是由此方式赚取的国际来话结算费用。对于第一种来说,费用是客户直接支付给海外信息台的。而第二种,用户和运营商支付的,及与海外结算的只是国际通话费,不存在所谓的信息费。总之还是那句话:运营商未与境外的信息台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即使对方是信息台,与香港的结算也按照普通香港电话计费,不存在代收信息费的问题。
北京今天的天气很差,早上9点钟天却阴得象夜里,还打着雷,这样的天气在这个季节还真是少见。想想昨天还有朋友约我今天打golf,不知道他们今天是否成行。好消息是常军的夫人5月9号进仓进行骨髓移植,祝她手术顺利。
闲来无事,分析个案例吧,现在的骗子们越来越强了,对于电信业务的了解和综合运用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摘自腾讯网:二男子通过声讯台实施手机诈骗
被判十年
近日,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利用手机诈骗的案件,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楼金锋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没收作案手机,继续追缴本案的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9月26日,被告人楼金锋与王洁涌、梁斌(均另案处理)持由王洁涌提供的“周涛”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3个手机号码,并设置成无条件呼叫转移至由王洁涌提供的台湾声讯台号码上。嗣后被告人楼金锋入住某宾馆,利用该宾馆的固定电话拨打七彩号业务呼转至贵州会议通,继而再呼转上述3个手机号码,由此实现多路同时拨通台湾声讯台的目的,并且以连续重复拨打的方式提高通话率,直至3张卡因巨额欠费被移动公司强制报停。案发后,经鉴定3张手机卡欠话费共计人民币27万余元,且该笔话费已经国际结算,造成实际损失。被告人楼金锋从王洁涌处获取回扣人民币111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楼金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系视力二级盲残的盲人,可以从轻处罚;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从法院来看,案件本身很简单,被告与海外声讯台合作,骗运营商的钱。运营商无法向用户收费,却要支付结算费用,所以这个案例是浙江移动告金峰。这个新闻是一个朋友转给我的,问我:三个号码骗了27万,平均一个号码骗9万,按照目前移动的资费,打到台湾1分钟2元,要打4.5万分钟,你们的是计费系统怎么这么不及时啊,还是费率有问题?
计费的费率没有错,而且发现也很及时,甚至在通话没有结束的时候就已经发现并进行拦截,但仍产生了巨额欺诈。这个案例中,不法分子综合运用了“会议电话”、“呼叫转移”等业务,仅通过3个号码,就同时建立起N多条国际通话路由,其中的技术实现手段我就不详细解释了,否则有教唆之嫌,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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