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期间,上网是奢侈的事情,自然无法及时跟踪各方老大们的言论。本来以为,这两周的热点话题不少了,大家应该围绕着十七大,以及电信展大作文章,没想到电信博客圈对十七大的关注程度如此之弱,电信展似乎也只是sohu在自炒自卖,即使拿出“通信博客大赛”来吸引大家,好像也没有什么太多的反响,看看文章,也没有什么新意,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传统的电信展已经走到了尽头而大家还不自知。想想也是,指点运营商转型的人不少,而自己头脑实现转型的人又有多少?说别人的错误和短处容易,自己出来练练恐怕就不那么容易了吧。到处假设这个假设那个,表面上模仿经济学家的假设,其实是难以掩盖自己心里的不平衡,更让大家去对照出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干活和解决问题的人出来。毕竟我们不是斗嘴的,短期的炒做和眼球效应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热热闹闹地一场之后,我们是进步了呢,还是倒退了?
WiMAX被ITU-T批准是新闻,只可惜我对无线不太懂,也不了解内幕,所以无法评说。但是杨老师一篇“融合颠覆电信计费模式”(http://jamesyang.blog.sohu.com/67576354.html)倒是我的专业,恰好现在有时间,说说我的理解和观点。
杨老师的这篇博文是从通信网看计费,通信网的融合与变化,是在动态地发展,而对于计费的说法,却大部分停留在静态上,或者说是上个世纪对计费的理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觉得这本身就没有从一个“信息服务提供商”的角度看问题,还是以一个“通信企业”看待计费。不过这也难怪,计费这点儿事本身就封闭,再加上搞通信的人大都看不起计费,认为他不是专业,或者说比较多地去考虑通信的实现,而不考虑通信的运营。其实,透过计费或者说运营支撑这个连接器,可以将通信和运营联系起来。范兄找我要BOSS业务流程,岂不知那些就是运营商的看家本事——运营流程,这等宝典焉能轻易外传!
行了,短短几行字,几乎得罪了所有的经常光顾我这里的sohu博友,我还是嘴下留德,说说自己专业的事情吧。
传统计费由计费原则和资费标准组成,其中计费原则是说怎么计收,计哪些费,不计哪些费;资费标准指的是费率等。一般来说计费原则和资费标准是一起发布的,但是二者的调整也可独立进行。计费原则规定了计费的基础要素(如时长、流量、次、内容等)和相关因素(如是否漫游等)组合之后应收哪些费用,而资费标准规定了具体的每种资费的收费标准。比如漫游做主叫时,要“收取漫游通话费+从主叫所在地到被叫号码所在地的长途费”,这是计费原则。“漫游通话费每分钟0.60元,长途费0.07元/分钟,IP电话每分钟0.30元”等是资费标准。
在以往计费原则确定的计费模式中,由于话音业务是主体,因此“通话时长”是计费原则中规定的主要变量要素,就是平时大家说的按时长收费。后来出现的短信有按次和月固定费用两种模式,这是两类不同的计费原则,计费的要素和依据是“通信次数”或者“使用区间”。到了GPRS,在以往的计费模式上又产生了流量计费,以补充以前按照时长收取互联网通信费用的规则,后者因与网速有关,因此在通信质量较差时难以为用户所接受。再到后来,有了很多增值业务,不同的增值内容通过同一载体(如短信、GPRS)收费标准也不同。可以看出,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和运营的需求,计费单元在以前单一的“时长”的基础上,增加了“次”、“流量”、“内容”等维度,这些是计费的基础。再发展下去,还会出现以“事件”为计费单元的计费模式,而这种“事件”,有的是独立的新生事物(比如电子商务),有的则是几种计费单元的组合(如根据内容区别流量或时长等)。
资费标准相对定义简单,它是数字,根据“计费原则”中规定的计费单元,来确定或调整的数字。它既可以是单元的单位,也可以是每个单元的数值。比如长途费以前是每分钟0.80元,可以调整为每分钟0.30元,也可以调整为每六秒0.07元。
上述计费方式只是计费最基础的组成,由于业务的复杂性和竞争导致的规则调整,使计费在上述基础上进行了横向交叉,形成各种套餐。比如某个套餐月使用费A元,包括B分钟的免费通话时长(还可以细分为C分钟的区域通话+D分钟的区外通话),以及E条短消息,超出部分每分钟通话F元,每条短信G元。这已经几乎是最简单的套餐了,但是这既需要网元提供足够的信息,也需要计费系统将这些信息根据规则完整准确地计算出来。我喜欢称这样的东西叫计费规则,因为它已经不能用简单的计费原则和资费标准来描述它,但是它确实是以传统的计费原则和资费标准为基础的。
所以说,杨老师提到的电信计费模式,其实细化下来无非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分解:
第一,网元是否支持提供全部可识别的细节,比如内容计费没有上时,GPRS的相关网元无法提供哪些流量是WAP的,哪些是彩信的,基础信息不完整,让计费系统怎么做?这不是计费的问题,但问题却最终体现在计费能力上,是计费替网元背的黑锅。
第二,是计费能力,从已有的业务规则中提炼,从创新的角度设计,从网络和IT技术的角度研究,最终再落实到规则和开发方面,使计费系统能够满足业务发展的要求。
第三,是业务规则。业务部门不希望受到技术的约束和限制,希望只需要从竞争的角度去制定策略和规则;但这也是不现实的。所以业务规则和技术实现方案之间会形成妥协,业务规则的创新和发展为计费能力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反之计费能力和网络技术的演进又给业务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组合和空间。如果业务部门的需求是改资费标准,这对于计费系统来说问题不大;但若是改计费原则,就是大事了,要定义和修改很多规则。实际工作中,业务部门很少提出只调整资费标准的需求,大部分资费标准的调整都伴随着计费原则和组合模式的修改,这也是IT系统必须频繁修改的起因。
第四,是IT系统在满足基本计费能力之上的分析、管理、自动控制等方面的能力,这种能力一方面可以逐步推动运营管理的自动化水平,降低运营成本;另一方面为业务部门和运营管理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和IT保障,而这也是目前业务支撑系统最活跃的部分。
在计费能力方面,我们确实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比如计费的实时性、后向收费等,这些都在业务驱动或技术驱动下快速发展着。从通信网络看计费,似乎计费没有动;而从事计费和业务支撑的人对通信网的研究却一直没有放松过,新的通信网络演进和技术的变化也一直是我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因为这是技术驱动的核心要素)。杨老师提到的这些,至少中国移动都已经考虑过了,有的观点我们赞同,有的不赞同,为什么?如果杨老师等通信网的专家多和运营商的业务部门交流交流,相信就会有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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