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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五)

(2006-04-12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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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终于考完试了,通过复习,系统地总结了一下,希望不要辱没师门。
经济学当中,根本性的假设就是:人是自私的。资源是稀缺的,所谓稀缺,就是有用+数量不足;每个人都会因为获取稀缺资源,于是展开了各种各样的竞争,而这种竞争是制度制定的。也就是说,在不同的制度和游戏规则下,人的行为会发生变化;所谓的产权,就是人在给定制度条件下对资源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从这个定义中可以得出,人的行为要受制度的制约,所谓的产权其实只有选择权。任何一件物品,你可以花钱买到,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得到,但是不能用它做违反规则和制度的事情。
由于资源的稀缺性,所以人们为了“更多”而展开竞争;而竞争中唯一没有经济浪费的准则就是根据市场价格,由价高者获取资源。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竞争制度是以年龄、资历为标准,那么大家就会熬年头,甚至谎报年龄以获得资源;如果是先到先得,那么大家在排队的时候,消耗了本应创造价值的时间;依此类推,城市户口、各种各样的许可证都可能造成这些问题,这也就解释了“寻租”——依靠众多手段获得这些拥有资源的权利,而拥有这些权利的人自然成为“攻关”的对象。这些实际都是对社会资源的消耗,而不是创造。
话题有些偏,再拉回来。
花钱买物品,实际是花钱买产权,买可以选择的权利。买了水就可以喝,买了房子就可以住也可以出租等等,只要是在制度许可范围之内,产权的拥有者就可以对物品做他喜欢做的事情,就象蛋糕既可以用来吃,也可以用来扔。所以产权的界定是非常重要的,这种界定既包括量的界定,也包括质的评价。无论是质还是量,产权的界定都是需要成本的。关于质和量的界定和评价问题,前面的随笔中已经记录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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