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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其实就是一本合同书

(2017-10-20 05:25:44)
标签:

财经

结婚证

合同书

权利

义务

分类: 人生感悟

结婚证其实就是一本合同书

年轻的朋友牵着自己的爱人去领证,从民政局出来的时候心中多半有一种神圣的感情,觉得这个证书就是他们爱情的象征。领了这个证书,他们就是命运共同体。他们要一生一世,不离不弃。这个时候你要是与他说,你这个证书其实也就是一个合同书哩,准遭人家白眼,甚至骂你一句神经病。

但当人们有了一把年纪之后,笼罩在婚姻之上的那种美妙光环褪去了,婚姻就会逐渐显露出它本来的样貌。说到底,婚姻就是基于爱情双方自愿结为夫妻共同生活、享受权利并为之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一种社会关系。这样的描述,是不是与制式的合同条款有点相像呢?很像的。

看看我国的婚姻法,条款很多,但最主要的条款是婚姻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界定。这就是一个合同。国家规定的婚姻合同,最权威的制式合同,不能更改条款。你同意领证,在民政局签字画押了,就表明遵循这个合同。

所以,婚姻也有另一种说法,婚约。婚姻有点浪漫色彩,婚约就很实际了。这就是一个约定,一个合同。

这是一个常识,一点不复杂。

揭示这个常识,可以警示人们许多。

第一、婚姻是承诺,离婚须谨慎。

如今领证结婚,都会有一个仪式,宣读誓词。男女双方誓言关爱对方,忠诚婚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就是一种承诺。

尽管言犹在耳,言之凿凿,离婚的人还是很多。这里面就有一个守信不守信的问题。

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这就叫协议解除合同,无可非议。如果是单方面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这就要慎重对待。如果执意要离婚,并为之拒不履行婚姻义务,更不承担婚姻责任,这就是背信。这里不说道德,只说信用,你不讲信用啦。仅从这个角度上分析,就应当受到谴责。

可能有朋友会反驳说,婚姻的基础是爱情。维系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很痛苦的。这是有悖人性的,也是不道德的。

本老头不赞成这种观点。婚姻的基础是爱情,这个没有错。但若说没有爱情的婚姻就应当解除,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双方都这么认为,那就没问题;如果是单方面这么认定,就要慎重。为什么婚姻要法定?就是保护那种被单方面认为没有爱情的婚姻。保护这种一方想反悔的婚姻,就是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的确,坚守没有爱情的婚姻很痛苦,这就是代价。在经济生活中,重合同守信用都要付出代价。比如你与人家签订一年的供货合同,品质数量价格写得清清楚楚。后来市场变化了,价格走高20%,你怎么办?照合同供货,就损失20%的利润。撕毁合同不供货了,钱可以赚得更多,但名声坏了。为了信誉,就要付出一点代价。

为啥离婚的社会观感不好,一个有许多段婚史的人一般不受欢迎?就是因为在人们的心目中,这样的人信誉度不高。在婚姻上,他为了更好的配偶可以抛弃当初的山盟海誓;在商业上为了更多地利益,他多半也会见利忘义。

所以,单方面没有正当理由执意要求离婚,是一种背信,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当慎之又慎。

第二、婚姻有风险,结婚需谨慎。

看了上述的表达,朋友们要是就认定本老头顽固不化死脑筋,属于封建卫道士一族,就有点言之尚早。

本老头十分不赞成没有爱情的婚姻,觉得那就是一种无期徒刑。如果用另一种刑法来比喻,那就是一种斩立决,但不是用快刀来斩,而是用凌迟的办法,一刀一刀地割,惨绝人寰。

既有如此认识,为啥还反对单方面离婚呢?这就是基于合同意识。你既然签订合同了,就要遵守合同,即便是凌迟,也要咬牙接受。

这就引出另一个严肃的问题,就是婚姻有风险结婚须谨慎。

婚姻的风险在哪里?就是有被凌迟的可怖!为了不被凌迟,就要慎重选择结婚对象。这与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是一样的道理。你冒冒失失闯入股市,看到人家吹得天花乱坠,一下就相中了,非买不可,那你就要承受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这种股票上涨了,你赚了,是你的福气;要是下跌了,跌得惨不忍睹,你也不要怨天尤人。你可以割肉,但不能要求谁来赔偿你的损失。没有人为你负责。聪明稳健的投资人,总是要眼观六路,货比三家,瞻前顾后,深思熟虑,一旦抉择就无怨无悔。

如今有闪婚一说,这个不好评说。幸福不幸福,靠天吃饭。而说实话,老天爷很忙,很难照顾到每个人。所以,还是自己照顾自己为好,比较放心。而在婚姻上比较让人放心的办法,就要像在股市投资一样,选择对象要有细心有耐心还要有恒心,切忌冒失,切忌侥幸。这个世界上没有侥幸,没有。你要是侥幸着侥幸,等来的只怕是不幸。

第三、生活很实际,婚约须精细。

本老头说了这么多,有些朋友会质疑,要是与一个起初还般配后来渐行渐远的人结了婚,他又不愿意离婚,按本老头的说法应当坚守婚约,岂不要被判无期徒刑受苦一辈子?

这个,其实是有救济措施的。我们从文艺和文学作品中知道,有些西方人结婚,婚约书写了几十页,啥都写到了,由律师当代理人。以前我们总是嘲笑人家没有真情,把婚姻当买卖一样。如今我们知道,这正是保护真情的办法。你把一切都在合同书上写明了,表明双方都知道应当怎样做才能让对方满意。这就好办,这就叫经营婚姻,可以减少矛盾的发生。而一旦有一方触碰到了底线,对方不能容忍,也可以根据婚约书提告,理直气壮解除婚姻关系。

我们的生活中上没有婚前协议这一说,有也是仅限于财产界定。这个应当改进。我国最大的婚约是婚姻法。但那是法,关照的是天下,太笼统。我们还可以在这个总合同之下有自己的婚约,权当补充协议。如果小两口在婚前能够就双方的权利义务,比如如何赡养父母,如何教养孩子,如何关怀对方照顾对方抚养对方,如何共同进步,原则性的列出来,婚后共同遵守,相信对婚姻有好处。有了这个约定,双方想维系婚姻就会相向而行,互相靠拢。如果一方不能遵守约定,对方忍无可忍,就可以以此解除婚约。因为这个也是约定。你违约在先,我就可以解约在后。

本老头用经济的眼光看婚姻,把婚姻看琐碎了,请年轻的朋友见谅。年纪大的人,多半是这样,越来越实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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