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校车安全要理清责任
(2012-09-21 17: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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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社会捐赠政府资金投入税收优惠杂谈 |
分类: 时事评论 |
媒体报道,按校车新规,广州没有一辆校车是合格的。市交警说,我们是依法执行。市教育局说,希望有一个时间表。市财政局说,相关校车补贴政策,财政部正在制定,要从国家、省、市逐级下发后,才能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会同教育部门来制定相关文件来支持校车工作。使用校车的学校,则是叫苦不迭。而广州市质监局则确认,目前广州没有“符合资质”的校车生产企业。校车停开,学生正常上课受到影响。
由于去年多起校车事故造成学生伤亡,今年4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从4月到现在,近半年时间过去了,校车的状况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不合格的校车仍在行驶,交警加大查处力度,又令大量不合格的校车停运,影响学生上学和正常的才学秩序。原因在哪里?原因还是一个钱字,政府不投入,学校没钱更换新校车,甚至在广州连生产合格校车的企业都没有,合格校车看来都在国外,至少也是在省外。显然,成立一个符合资质的校车生产企业,远水解不了近渴。但是更换校车就要大量资金投入,相关配套的财政政策并没有及时制定,令地方财政部门束手无策。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办法,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制定。根据这个规定,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等待具体规定也在情理之中。但是,这条规定中也有“鼓励社会捐赠”的条款,政府应该可以组织一个捐赠会,为有意捐赠校车的企业提供一个平台,为校车提供另一个来源,而不是大家都在等政府资金投入。
根据条例的定义,校车是指依照该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这就是说,尽管说叫校车,但却不能理解为必须是学校自己拥有或者提供,其实校车可以说从某种意义上说,跟学校没有关系。因为学校是教学机构,它的唯一任务就是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最多就是为学生在校期间提供安全保障。因此,一切非教学工作,不应当由学校承担,而是政府承担。无论是校车的提供,还是日常使用,都应该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可以通过成立相关的校车运输企业或者向符合资质的民营校车企业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因此,保证校车的生产和安全使用,责任在政府而不是学校,只有理清了校车安全问题的实质,这个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