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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力恐让控烟成过眼烟云

(2012-09-21 13:12:04)
标签:

控烟与中国未来

执法部门

管理方式

执法行动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执法不力恐让控烟成过眼烟云

广州市控烟办即将挂牌,配行政编制5名。广州市爱卫办将原则上每月组织1次全市性联合执行行动,各区每月自选组织2次执法行动。市爱卫办还将起草相关文件,推动15个控烟执行部门开展日常执法。目前控烟执法权分散在15个部门,希望通过起草相关文件,推动所有控烟执法部门开展日常执法,使控烟工作有根本性改观。新修改的《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于9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据南方都市报9月19日)

吸烟有害健康,这已经是人人皆知的一个常识。烟民们之所以戒不掉烟,主要还是一个习惯问题,这改变一个人的习惯需要一个过程。控烟条例是改变烟民习惯的方法之一。但是,假如按照每月就一两次执法行动,这样的执法力度很难有什么成效。过去有句话叫“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现在是一个月30天,执法只有3天,剩下的27天,留给烟民们尽情地吸吧。尽管市爱卫办准备起草相关文件,推动15个部门开展日常执法。作为地方立法,本来就应该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在条例中就应该把如何落实的措施写得明明白白,而不必让执法部门另出文件推动落实,新修改了条例,可操作性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这是非常遗憾的。

2003年5月21日,世界卫生大会批准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同年11月10日,中国正式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的目标是,提供一个由各缔约方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各级实施烟草控制措施的框架,以便使烟草使用和接触烟草烟雾持续大幅度下降,从而保护当代和后代免受烟草消费和接触烟草烟雾对健康、社会、环境和经济造成的破坏性影响。公约还要求在香烟的包装上要增加警语或图片,并要占主要可见部分的50%以上,不应少于30%。纵观我国的香烟包装,这样的警语或图片都非常小,基本起不到警示作用。2008年,中国还获得世界卫生组织颁发的“烟灰缸奖”,批评中国对控烟公约落实的不力。2011年1月6日发布的《控烟与中国未来》的报告表示,中国在履行控烟公约上得分仅为37.3分,离及格线相差甚远,排在100多个缔约国的最末几名。

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广州市作为一地控烟之艰难可见一斑,落实控烟条例的行政成本可能大大超过预期。而且,针对吸烟人群采取的执法措施均是末端管理方式,并没有前端管理方式,前端管理方式包括,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没有可能要求在广州市生产和销售的香烟要加大警语或图片的面积,达到公约要求的50%以上。同时,建议15个执法部门,哪怕每个部门一个月出动2天,就可以每天都有人上街执法,形成常态化执法、加大落实控烟条例的力度,否则,控烟条例难以有效落实,控烟有可能成为过眼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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