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养 生 主
《养生主》这个篇名,人们多落目于“生主”,但从全文来看,其旨并非谈如何养生,而是论述究竟什么是“养生”之“主”,即本篇确是讨论“养生之道”,但这个“生”字兼有“生命”、“生存”、“生活”和“人生”等义,因此,与其认这标题为动宾词组,不如视为偏正结构。
3·1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解说】
这是本篇第一章的全文,公认为全篇总纲,但非常难懂,让我一句句地详作解释。
1、准确理解头两句的含义,关键是读懂“知”字。从本篇的上篇是《齐物论》,而《齐物论》的主旨内容之一是叫人“以明”,即不作是非之争看,这一句是针对进行是非之争需要“知识”而发,所以这个“知”字是名词,指知识,这两句的实际含义是:是非之争的双方总在不断扩展自己的知识领域和知识总量,以求完善自己进行争论的论据和提高辩论的技能,这个过程明显是没有止境的(“无涯”),因此,不“以明”的话,是永远争论不出结果,一辈子也争不完的。——这说得太实在了,头两句若不这样解读,接下两句的意思就要解释为庄子一般地反对学习知识,那就不合事理,也不切庄子其人的实际了:他若反对学习、不增加知识,怎么会成为他那时代最有知识的人?他可没有说过他是“生而知之”的。注意:后两句中(即第三、四句)的“随”字是“追求”义(《说文》:“随,从也。”《庄子·则阳》:“睹道之人,不随其所废,不原其所起。”成玄英疏:“随、逐也。”),“殆”是危险的意思,“已”通“矣”,即是感叹词。
2、“已而”领起的两句,语法上可以做不同分析(对“者”字可作不同解释),但句义相通,都是变文重复上句的意思,说:想靠不断增加新知(以求在是非之辩中取胜)的话(的人),那只会以危险告终。——注意:这两句中的“已而为”和“殆而已”都是状语加中心语结构:“已”字是副词,相当于“过分”;“为知”即“谋求知识”;“殆”是危险义,“已矣”的“已”字是动词,“完毕”、“终结”义;两个“而”字都是起连接状语和中心语的作用,即“怅然而返”这类说法中的“而”。
3、接下两个“无近”句,是进而解释造成上句说的结果的原因(所以我在前面打冒号)。注意:
在这里,“为善”、“为恶”是从客观结果上对行为做定性,不是指行为动机; “无近”等于说“不可能达到”(“无”相当于“不”;“近”是切近义)。——“名”是指善人或行善之“名”,不是“名誉”义;“刑”是“惩治”义, 非指“刑律、刑罚”:使用“刑”字是为了同“名”字协韵。
更需想到:热衷于是非之辩的人是要别人(论辩对方)真心认同他的主张,而且他的主张客观上也可能确实有利于对方的,他们更常是用“我是为你好”作说辞来劝人的。——明乎此,就知这两句展开来说,是:(因为)你努力求知,目的无非是加强你的论辩的说服力,但既然你的主张不合别人心意,你那主张即使带给了他好处,亦即你对他做了善事,他也不会认为你是做善事,你并得不到善人的美名和善人可能得到的回报;另一方面,既然是“辩”,你就不可以动用暴力,人家也就不必违心地认同你的主张,你的“晓以利害”的“辩言”也起不了作用的;这样,结果必是你的“软硬两手”都不会奏效,只会使你增加成本。所以这两句说白了,就是:因为你软的(“为善”)一手将起不到“软作用”,硬的一手(“为恶”)也起不到“硬作用”。这不意味着“殆而已”吗?
4、最后五句好懂了:
头句“缘督以为经”是在做了上述“否定性劝告”后,交代作者的正面主张:“缘”是“围绕”的意思(《荀子·让兵》:“限之以邓林,缘之以方城。”)“督”是借作“笃”,忠诚义,故“缘督”相当于今天说的“专心致志”;“经”指基本原则,也即正道,故“为经”是走正道、按正确原则行事的意思。
后四句是指明“为经”的四个方面的“效益”、好处:这样就可以保全自己的生命和天性(“身”是“献身”的“身”,指生命;“生”是借作“性”),还可以确保身体健康(“亲”是指身体,因前面已用“身”字指生命,这里就用“亲”字了),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地尽享天年。——必须明确:在庄派那里,“是非之辩”不是指谓为求得真理而进行的学术讨论,而是泛指“明人”,以期别人“齐同于己”;因此,“与接为构,日以 心斗”乃是最大的“是非之争”,因为凡是与人斗的人都是在“是自己”而“非对方”,都意在改变别人使同于己。总之,庄派主张“泯是非”、建议“莫若以明”,是与他们倡导“无为”联系在一起的,三者几乎是同一个意思。
【辩析】
1、本章开头四句常被当作庄子宣扬不可知论的证据之一,任继愈先生就说:“在这样一个世界面前,庄子认为人们的认识能力显得太渺小了。他认为以人类有限的精力和时间,要认识无穷的客观世界,是十分困难的,其结果必然使得精神疲敝,劳而无功。”北京大学哲学系2001年出的哲学教材,对这两句话也是先作类似任先生这个说法的解释,末了还说:“你一定要追求知识,搞清是非,那就是‘道’的亏损,使自己陷入无穷的喜怒哀乐的烦恼中去。”——任先生似乎是将“殆已”理解为“精神疲敝”,《今注》则明确注释说:“殆已;殆矣,形容疲困”。这明显不对:先秦时“殆”字只有“危险”义,庄子不会给“殆”字自造一个义项的。
2、接下两句,注家们的领会倒是极少分歧,但错得更严重。《方注》翻译得最简明:“做了好事不贪图名誉,做了坏事不遭受刑戮。”这理解的不妥是明显的:这不像是庄子的思想。译文的后句似乎是说,庄子教人可以在不危及自身的前提下做坏事,这可能吗?这意思同前句哪能兼容?两个“无近”,认为前一个是“不要贪图”义,后一个是“不要触犯”义,这毫无道理。——《今注》的译文很别致,但意思差不多:“做世俗上的人所认为的‘善’事不要有求名之心,做世俗上的人所认为的‘恶’事不要遭到刑戮之害。”这显是因为把开头的“知”字领会错了,以致一路错了下来。
3、末尾五句,《今注》的译文是:“顺着自然的理路以为常法,就可以保护生命,可以保全天性,可以养护身体,可以享尽寿命。”——《方注》的是:“把顺应自然的中虚之道作为养生的常法,便可以不使形驱遭受刑戮,可以保全自然本性,可以不残生伤性,以辱双亲,可以享尽天年。”
【译文】
我们的生命是有限的,而知识是无限的;所以(为了在是非之争中取胜)竟不惜以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知识,那只会导致危险;就是说,为了争取在是非之辩中取胜就不断追求新知,将会以陷入危险告终。这里的原因还在于:你这样做即使带给对方好处了也得不到他的“你在行善”的评价,向对方晓以利害了也不能让他因为担心受到惩罚而认同你的主张。因此,真正的出路是诚心诚意地皈依正道行事,那样才能确保生命安全,天性完整,身体健康,尽享天年。
3·2-1
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响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音》之会。
文惠君曰:“譆,善哉!技盖至此乎?”
【解说】
这个寓言很有名,“庖丁解牛”已是成语。
1、“疱”的本义是指厨房,可借指厨师;“丁”指成年男子;因此,这个“庖丁”究竟是一个厨师的名字,还是该按字面直解,也有不同意见。当然,翻译为“一个叫庖丁的厨师”最为恰当,因为这故事讲的是某一个人的事,不是泛论干厨师这行当的人。——“解”的初义是指用刀子把动物的肢体切割下来,从这故事的内容看,头句当是说某个庖丁割下牛肉来供文惠君食用,即“解牛”不是指宰牛;一般说,宰牛不是在厨房里进行,不是厨师的事。但从下文看,这“解牛”应是指宰牛,只是不限于把牛杀死。
2、第二句到第五句,是描述那庖丁解牛时的姿势如何到位,第六七八句是说他动作动作准确无误,用刀时发出的声响符合音律;末两句是说,所有动作都同当时名叫“桑林”舞的舞姿相合,声响则同名叫“经首”的乐曲一致。这是“文学手法”的陈述,懂得大意就行了,不必纠缠。“向然”等三个“然字结构”都是指一种声音;三个“中”字都是“中意”的“中”,与“合于”的“合”字是同义词;“奏”是“向皇上奏一本”这种说法中的“奏”,“进”的意思;末句的“会”字是节奏义(《周礼·春官·大胥》:“以六乐之会正舞位。”)“砉”同“騞”,是象声词。
3、文惠君看了、听了后所说的三句话中,“譆”字也作“嘻”,是叹词,表示惊惧兼赞叹;“善”字是好义;“盖”可以做语气词,也可以作疑问代词(相当于“何”)。——庄子写下这一句,不是要启示人去精益求精地学技术,而是为了引出庖丁下面一番讲“道”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