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解说(14·25-28)
(2022-06-30 18:06:46)
浩生不害问曰:“乐正子何人也?”
孟子曰:“善人也,信人也。”
“何谓善?何谓信?”
曰:“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乐正子,二之中、四之下也。”
这一章没有太大意思。——“有意思的几句”又简直谈不上有“达诂”。
1、“浩生不害”是人名,他问孟子:乐正子(此人我们在2·16章和7·14章见过的)是个怎样的人,孟子回答说:是“善人、信人”。这样开头不过是为了“顺势”引出善人、信人、美人、大人、圣人、神人等六个概念的定义。注意:六个定义句中的“之”字都相当于“就”。“可欲”的“可”字相当于“堪”、“值得”。从第二个定义起,后一个都是对前一个加以限制(追加一个内涵属性)而得到的;例如第二个就等于说:那可欲的好品性本来就存在于其自身中,就叫做“信人=有诚信的人”;第三个是说:那可欲的好品性不但本来就存在于其自身中,还十分充实,就叫做“美人=完美的人”。第四个中说的“有光辉”是“还展现得很丰满”的意思;第五个中的“化之”是融化贯通义。这几句,注家们给出的解释和翻译,就我所见,文字几乎没有基本相同的,但都不能说错:这是因为原文太精炼了,给读者留下的想象空间太大。既如此,我们也就不必太拘泥了。——由于这六者是递进地排列的,所以最后指出,乐正子只是排在“二之中”,即只能称为“善人”和“信人”,未能达到“美、大、圣、神”人的水平。足见孟子认为,人的道德进步是没有止境的。
2、孟子把第三等级的人称为“美人”,是否表明他还从审美的角度去看人的道德情感、道德行为、道德人格。如作肯定回答,这作为他的一个思想观点,是十分深刻的。从“审美”上看,我要说,只有自身具有较高道德的人,才会有“道德审美实践”,就是说,才能欣赏别人道德人格上的美,并且因此而有更高的道德追求。
【辩析】
这一章谈不上有误解,只有译文不太可取的翻译。但我既然认为“不必拘泥”,就也不提供“不够好的样品”了。
【译文】
浩生不害问孟子:“乐正子是怎样的人?”
孟子回答说:“是好人,诚实人。”
浩生不害就又问:“怎样的人叫好人?怎样的人叫诚实的人?”
孟子说:“某人值得喜欢就可叫好人;那值得喜欢的品性确实存在于他自身,便叫诚实的人;那好品性不但本来就存在于其自身,还十分充实,就叫完美的人;不但美,而且还展现得很丰满,就叫大人;不仅仅丰满,又能融化贯通,便是圣人;圣人之德到了神妙不可测度的境界,就是神人了。乐正子只能排在底层二位,所以只能称为‘善人’和‘信人’,自然居于‘美、大、圣、神’人之下。”
14·26
孟子曰:“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归,斯受之而已矣。今之与杨、墨辩者,如追放豚,既入其苙,又从而招之。”
【解说】
1、“杨” 、“墨”是指杨朱学派和墨子学派,这两家的学说在当时很盛行,所以孟子说“逃墨必归于杨”,意思是谁要是离开(不属)墨子学派,就只能归依杨朱学派了。注意:头两句不是并列着说的,第二句是递进地说:如果他又离开杨朱派,那就只好归依我儒家了。——足见当时的学术界是“儒、墨、杨”三家鼎立的局面。
2、后几句是讲对人家“来归我儒家”应抱什么态度,意思是:人家想加入,接受就是了,但现在同杨墨两家辩论的人,像是在追赶走失的猪,追回到猪圈里后,就还要把它的脚给绑起来。——这显是对某些儒家学者作批评,认为他们有一种宗派主义情绪,对待异己的杨、墨学派的人,既轻蔑(认他们为迷失了道的人,有待我儒家学者去把他们拉回正道),又不放心,生怕他们归依儒家后仍然“信道不笃”。这说明,孟子对自己的学说、信仰极有信心,所以对“异端”能抱宽容的态度,对于原先的“异己分子”终将成为自己学说的忠实信徒坚信不疑。注意:“入其苙”的“入”同“纳”,“苙”是指畜养牲畜的栏杆;“招”在这里是指“捆其足”。
3、我要顺便说一句:宽容异己者,这种美德不仅会给他人以轻松、愉快,也会给甚或更会给自己带来轻松、愉快,以至“崇高感”。这是因为,宽容他人,其根据、根源乃在于自信,即对于自己的思想、主张、行为的真理性和正义性“有把握”,对于自己是个或要做一个“真正的人”十分地执著。因此,反过来,缺少宽容精神乃是“色厉内荏”的表现,正反映了以至确证着“道理有限”和“人性不足”。
【辩析】
1、头两句,《杨著》翻译为:“离开墨子一派的一定归入杨朱这一派来;离开杨朱一派的,一定回到儒家来。”——将前句的“归”字译作“归入”,后句的“归”字译作“回到”,这给人的一个印象:似乎学人最先都信奉过儒家。这当然不切实际。
2、第二、三句,《杨著》翻译为:“回来,这就接受他算了。”——这译文的语气符合原文表达的意思吗?
【译文】
14·27
孟子曰:“有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缓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离。”
【解说】
前三句是说赋税有三种:“征”字是借指国家向百姓征收的“税”(也叫“赋”或“赋税”),前面的定语是指明征收的究竟是什么。赵岐对此有个说明:“国有军旅之事,则横兴此三赋也。布,军卒以为衣也,缕,袟铠甲之缕也;粟米,军粮也 ;力役,民负荷斯养之役也。”后四句是孟子就此发表的“意见”,说这三种赋税只能采用其中一种,如同时征两种税,就会有百姓饿死,同时征三种,那就会出现父子为了生存而互相残杀的局面了。——这既说明孟子对“国情”有切实的了解,更说明他对民众有着深切的同情,并且敢于说出真情,为民请命,同时表明:他认定,人的道德情感是“要有物质基础的”,人可能自觉地“以身殉道”,但在社会普遍贫困以至于谁讲道德谁就会饿死的情况下,道德也就失去了根基。又,征税的主体是国家,故这里说的“君子”是指君主。
【辩析】
末一句,《杨著》直译为:“如果同时用三种,那父亲便顾不得儿子,儿子也顾不得父亲了。”——我以为这译文意思不明,原文其实是我理解的意思,不如就按那意思做翻译。
【译文】
孟子说:“国家向民众征税有三种:布帛税,榖米税,人力税。有三者之一了,另两种就该暂时不征。如果同时征两种,百姓就会有饿死的;如果同时征三种,就会出现父子为了生存而互相残杀的局面。”
14·28
孟子曰:“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宝珠玉者,殃必及身。”
本章要注意:前一“宝”字指宝物、宝贝,后一“宝”字用作及物动词了(意动用法);“人民”不是今天说的“人民”:这里,“民”是“人”的同义词,故应译作“民众”;“政事”是指“政权”,“者”字是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作“的话”。——所以这是说:诸侯国君主应该把他占有的土地、治下的民众,和他掌控的政权当作宝贝,亦即要十分地珍视之,把这三者当作成就大业、伟业的基础(在孟子心中,就是“王天下”),如果只是当作珍珠美玉那样的玩物,迟早会遭殃的。
【辩析】
有本书说:本章是“告诫诸侯要以国家人民为重”。很明显,论者把当时的“诸侯”同当时的国家与人民的关系搞错了,竟然没有想到:在当时,诸侯是把“国家”和“人民”看作他的私有物的,他哪会“不以国家人民为重”?——足见我对此章的理解“很独到”。
【译文】
孟子说:“诸侯有三个宝贝:土地、民众和政权。但他要是把这三宝当作珍珠美玉那样的玩物,迟早会遭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