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解说(14·22-24)
(2022-06-30 06:07:10)14·22
高子曰:“禹之声尚文王之声。”
孟子曰:“何以言之?”
曰:“以追蠡。”
曰:“是奚足哉?城门之轨,两马之力与?”
【解说】
这一章难懂,朱熹就说“此章文义本不可晓”。原因是:“追蠡”和“两马”这两个关键词究竟何义,没有人说得清,有注家给出的猜测性解释,不仅意思不够明白,还谈不上有思想。——我也提不出什么看法,因此,对不起,我只好把此章作为难解章处理,不作解说和辩析了,只把《杨著》的译文抄录给读者:
高子说:“禹的音乐高于文王的音乐。”
孟子说:“这样说有什么根据呢?”
答道:“因为禹传下来的钟钮都快断了。”
孟子说:“这个何足以证明呢?城门下车迹那样深,难道只是几匹马的力量吗?〔是由于日子长久车马经过多的缘故。禹的钟钮要断绝了,也是由于日子长久了的关系呢。〕”
齐饥。陈臻曰:“国人皆以夫子将复为发棠。殆不可复。”
孟子曰:“是为冯妇也。晋人有冯妇者,善搏虎,卒为善士。则之野,有众逐虎,虎负嵎,莫之敢撄。望见冯妇,趋而迎之。冯妇攘臂下车。众皆悦之,其为士者笑之。”
【解说】
1、头句“齐饥”是说齐国遭遇上了荒年(单个“饥”字可以指“荒年”);陈臻说的话,前句是介绍情况,其中“以”字是动词,相当于“以为”;“夫子”是对孟子的敬称,“将复为”等于说“将再度劝说齐王”;“发棠”是“打开棠那地方的仓廪,发粮赈灾”的意思。——后句是说出他自己的看法、估计,省略了主语“夫子”;“殆不可复”的“殆”字是副词,表示推测。
2、孟子的回答其实就是头一句,意思是:我还去劝说齐王的话,那就是做冯妇了(“是”字是指代陈臻说的“将复为发棠”)。由于“为冯妇”不好懂,他就不待对方发问,主动作解释了。——后来有成语“再作冯妇”,其出处就在这里。这几句话,只要参看译文,其中难字就都能获解,我就只解释这三处了:“卒为善士”是说:“后来他突然决定(不打虎),要做个才德兼备的人了”:“卒”是副词,突然义,“士”的一个义项是对有才德者的美称。“则之野”的“则”字是表示范围的副词,此处是用来指明他这次“之野”(到郊野去)是他做出“从此不打虎”的决定后的头一次。末句是说:但是其中真正的士只是讥笑他:“其”字相当于“其中的”。
3、孟子讲冯妇的故事自然是要说明:弃恶从善要坚持下去,才能证明自己确有从善之心,并终于成为善人,像冯妇那样表现,反而表明自己是恶习难改,又喜欢哗众取宠,终于“为士者笑之”;但本章其实是要展示:孟子是个能够知进退、行止的人。
【辩析】
1、《杨著》给“发棠”做了个注释,其中说:“‘发’即‘涂有饿殍而不知发(1·3)的‘发’,发仓廪以赈贷也’。棠,地名”。——我是根据这个注释对“发棠”作上述解释的。
2、“则之野”的“则”字不好解释,所以有人主张该句这样断句:“卒为善,士则之,野有众逐虎。”——《杨著》说“两读皆通”,但却将这个“则”字翻译为“有次”,又未说明根据什么。
3、孟子为什么说他如果再次出面劝齐王赈灾,那就是“为冯妇也”?《傅著》的解释是:“孟子由于自己的仁政主张不被采用,便打算离开齐国。如果再劝齐王开仓救济百姓,就是不在其位而谋其政,这不是自己的处世之道,反而被人误解为追求功名利禄。所以,孟子借此寓言表明自己坚持仁义之道而离开齐国的心志。”这说法似乎可通,但明显让孟子把他自己“解释成”为了个人名声可以置人民的饥荒于不顾的不仁之人了,所以其实不可取。——但我也提不出“高见”来,只能纯从逻辑上推定:齐王不是仁君,而是残暴之人,孟子从自己上一次向他建议发仓赈灾未果的经验,感到向这样的君主做这样的劝说,那简直同冯妇以前的搏虎一样,其实是为恶,故而离开这种君主乃是转向从善;因此,如果现在他又向齐君进言“发棠”,那就是“为冯妇”了。我这当然只是推想、猜测,不是解说。
【译文】
齐国闹饥荒了。陈臻对孟子说:“国人都以为老师您会再度请齐王打开棠那地方的仓廪来赈济人民,但您大概不会再这样做吧?”
孟子说:“我还这样做便成了冯妇了。晋国有个叫冯妇的人,善于搏虎,后来突然宣称他不再打虎,要做才德之士了。可过了不多久,他去到郊野,正巧有许多人在追逐一只老虎。那老虎背靠着山角不动了,也没有一人敢靠近它。那些人看到冯妇来了,纷纷快步前往迎接。冯妇马上捋起袖子,伸出胳膊,走下车来(准备去同那只老虎搏斗)。大家见他如此,都很高兴。可其中的士人却抱讥笑的态度。”
14·24
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
本章又是表达孟关于人性的观点,但未有公允的解释。——前后两个句群,各八句,结构相同,显是对比着说的:比照出天生生理感受同后天生发的理性追求之间的异同。我就分别做解说吧:
1、前一句群:前五个并列句意思明白,第六句是对上述“五官的喜好”作个总的断语,说:这些乃是人作为动物的天性(自然暗含所以人人都一样,无有差别的意思)。——重要的是读懂接下两句。我理解,“有命焉”是针对上句做的断语“性也”而发,对之做个“转折性补充”,说:但这些喜好得到实际满足的情况(也即人的现实的生存状况),就不是人人都一样,而是有差别的了,那是每个人的“命(运)”决定的:这个“有”字是名词词头,也可理解相当于“于”,“在于”的意思;“焉”字是代词,相当于“在此”。因此下句就说:君子深知这一点,所以不把人们之间的实有的差别也归结为天性使然。据此可知:这里说的“性”不仅是指“先天性或曰天然性”,同时内涵“必然性”;“命”是与“性”对言的,故是指“后天性或曰社会性”,内涵偶然性;因此又暗示了:对前者,人只能认可,不会企图改变;对后者,则正是要争取达到自己理想的状态,这是人作为人的自觉,这个自觉性的程度和达到的水平,则是人由动物进化到人的标尺。
2、后一句群。结构与前八句相同,故很好理解,但须注意:前五句是“反着说的”:那里是讲先天感性器官对感知对象做实然选择的必然性,所以表达为“口之于味”等等;这里是讲后天理性认识对处理人伦关系原则的应然选择,所以倒过来表达为“仁之于父子”等等了。很明显,这五句同5·4章中概括的“五伦”只是一致,但不全同:这里把父子、君臣这二论之外的个人关系统称为“宾主”关系了,又把“贤者”与“不肖”的关系(第四句),和圣人与普通人的关系(第五句),也列入到人的“应予选择的关系”的范围(为了对仗工整,只好表述成这样,但“意思到了”)。明乎此,就知例如“仁之于父子也”句,其实是说:(至于)认为处理父子关系的原则应是“仁”。第二、三句应仿此理解。第四、五句是说:认为人在处理同他人的关系时还应该显得有智慧,应以圣人为榜样。可见这是申明人对仁、义、礼等的追求,与对美味、美色、美声的喜好相反,不具有“天然必然性”(自然暗示了因人而异),所以第六句的总断语不是“性也”而是“命也”了。——这样,末两句好懂了,可翻译为:不过也与天性有关,所以君子又不把它们完全归结于命运。”
3、孟子对“性”和“命”的上述认识,也是对孔子思想的继承和发扬。孔子对他的好学生伯牛竟然得恶疾发感叹说:“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论语·雍也》),所说的“命”就是指非天性使然的、人所不能自由控制的偶然性。——注意:这只是从人的行事的结果上说的,非指人的行为选择是人所不能控制的,而是偶然的。
【辩析】
《杨著》只给本章的“臭”字做了注释:“‘臭’的本义是‘气味’,不论香臭都叫‘臭’,此则专指芬香之气。”——其译文是:“口的对于美味,眼的对于美色,耳的对于好听的声音,鼻的对于芬芳的气味,手足四肢的喜欢舒服,这些爱好,都是天性,伹是得到与否,却属于命运,所以君子不把它们认为是天性的必然,〔因此不去强求。〕仁在父子之间,义在君臣之间,礼在宾主之间,智慧的对于贤者,圣人的对于天道,能够实现与否,属于命运,但也是天性的必然,所以君子不把它们认为是该属于命运的,〔因而努力去顺从天性,求其实现。〕”
【译文】
孟子说:“人的嘴巴喜欢吃美味,眼睛喜欢看美色,耳朵喜欢听好听的声音,鼻子喜欢闻芬芳的气味,手足四肢喜欢安逸舒服:这些对所有人都具有必然性,可称为人的天性。但各人实际满足这些喜好的情况是不同的,是各人的命运决定的;所以君子不把后者视为“性”。至于人们认定处理父子关系的原则应是“仁”,处理君臣关系的原则应是义,处理同他人关系的原则应是礼,并且做选择时还应该显得有智慧,应以圣人为榜样:这些则没有天然必然性,而是个人的自愿选择,所以彼此可能不一样,结果怎样乃决定于各人的命运。当然,也与天性有关,所以君子又不把它们完全归结于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