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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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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解说(14·29-31)

(2022-06-30 18:09:52)

       14·29

盆成括仕于齐,孟子曰:“死矣盆成括!”

盆成括见杀,门人问曰:“夫子何以知其将见杀?”

曰:“其为人也小有才,未闻君子之大道也,则足以杀其躯而已矣。”

 

解说

读懂本章需要知道这几点:盆成括是人名。“见杀”的“见”字是今天说的“见笑”、“见谅”这种说法中的“见”:用作助词,放在及物动词前表示被动,又兼有指代自己的作用。“门人”在这里是指学生。“驱”是借作“身躯”的“躯”,即是“身”的同义词,“未闻”是“不知”的替代说法。——明乎此,就全懂了。

 

辩析

1、“君子之大道”,《杨著》不作翻译,照搬入译文;《通说》译解为“做人的大道理”。——我认为,此章语境规定了,这“君子”乃指“为官者。

2、此章的主旨意思,也即给予人的启发是什么?《通说》写道:“这一章是……告诫人要想免遭杀身之祸,必须学会做人的大道理(仁爱为本)。”还说:“做官的人不会做人,必然遭受挫折”。《傅著》的意见和这差不多。——我以为这说得很不中肯:只要想到历史上的志士仁人多是“提着脑袋”干革命的,或为民请命的,就知前说把“做人的大道理”和“免遭杀身之祸”联在一起,简直是对“做人的大道理”的亵渎;再想到不管什么时候,官员真会做人的未必不受挫折,受挫折的多是“会做人”的,则知后说也不尽然。因此,我从本章仅仅领悟到这样一个“小道理”:仅仅会耍小聪明,在哪里都吃不开。

 

译文

盆成括在齐国做官了。孟子知道后发预言说:“盆成括快要死了。”

后来盆成括真地被杀了,一个学生就问孟子:“先生您怎么知道他将会被杀?

孟子回答说:“此人是个有点小聪明的人,但不知道关于做官的大道理,单凭这一点就足以招来杀身之祸的。


14
·30

孟子之滕,馆于上宫。有业屦于牖上,馆人求之弗得。或问之曰:“若是乎从者之廋也?”

曰:“子以是为窃屦来与?”

曰:“殆非也。夫子之设科也,往者不追,来者不拒。苟以是心至,斯受之而已矣。”

 

解说

1、本章只是讲了一个关于孟子的小故事,很有趣,也反映了孟子的“性格”,但没有“深意”。——文字上要注意:“馆于上宫”,用今天的话说是:下榻于上宫旅舍;“业屦”,注家们多以为是指“未编织完成的草鞋”,我不知根据什么,又提不出新解,只好“随大流”,认同了。“求之弗得”的“求”字是寻找义,“之”字相当于“而”。“若是也”是表示猜测、推想,可译作“看来”;“廋”是“藏”义(7·15章中有“人焉廋哉”句,记得吗?)孟子说的话中的“是”字相当于“其”,指代上文中的“从之者”。“殆”可用作副词,表示推测,常可译作“大概”、“可能”;这句“殆非也”,我以为等于说:那倒不是,不过我觉得……。又,“设科”在这里可翻译为“讲学”,或“办学收徒”;“苟”字用作副词是表示范围,相当于“只”。——最后两句要想读懂,得靠“细心体认”,我不解释了;想不出,就参看译文吧。

2、《孟子》编者收入这一章,大概是要推介和表彰孟子对学生或前来听他讲演者的“往者不追,来者不拒”的原则和态度,我的读后感则是:孟子的这个态度,乃基于他对自己学说的信心,也出于他作为教师的博大胸怀,这同4·26章表现的他对异己学派的态度,是完全一致的,而且互为因果。我们今天的学者、“博导”们,有孟子的这种信心和胸怀吗?

 

辩析

1、《傅著》“解读”此章说:“老师对学生循循善诱,但是不能保证学生立即从善如流。个别的学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又怎能怪罪于老师呢?”——我真不知道要怎样解读这个“解读”。

2、此章中的“夫子”,有的版本作“夫予”,从而必须认定最后一个“曰”字是衍文,引出的话不是来寻找“屦”的馆人说的,而是孟子说的了。——我从《杨著》,作“夫子”,因为我觉得这几句话由“馆人”说出更合情理,也更能反映孟子的“性格”。

 

译文

孟子来到藤国,下榻于上宫旅舍。这时有旅馆中的工作人员进到他的房间,寻找放在窗台上的一双还没打好的草鞋,没有找着,有个人就问孟子:“看来,是跟从您来的人把它藏起来了,是吗?”

孟子反问道:“你以为他们跟着我来是为了偷一双草鞋吗?”

那人解释道:“那倒不是,我不过是想,您老先生讲学授徒(的原则)是离去的不追回,想来的不拒绝,即只要是抱着求学之心而来,就一律接受,(这样,就难免会混入一些居心不良的人了。)”


14
·31

孟子曰:“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逾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餂之也;可以言而不言,是以不言餂之也:是皆穿逾之类也。”

 

【解说】

这一章对于了解孟子思想很有“分量”,但须细加体认才能读懂。

1、先要理清全章结构:到“无所往”句为止,要说的意思已经讲完了:后五句只是把前文说的“穿逾之心”做个解释。开头两个“人皆”领起的对偶句,其实是给“仁”、“义”下定义。接下是三个条件复句:前两个有“对偶关系”,是分别进而说明怎样做就达到“仁”和“义”了(“而”字相当于“则”);后一个是补充说明,达到“义”还有一条更好的途径(“无所往”前面省略了“而”字:因后面有一个)。——这样,就会感到、发现:两个“人皆”句同三个“人能”句之间是因果关系:前者其实重在申明做到“仁”和“义”并不难,于是接着指出:因此,只要“推而广之”就能“达之”以至“不可胜用”。

2、于是,只要细心看就会知道:头句“有所不忍”是与下句的“其所忍”对言的:可见“有”字后省略了“其”字(这两个“其”字都是反身代词,相当于“自己”),后一“忍”字前省略了“能”字。“达之”的“达”字是“扩充”、“发挥”义(可以视为后文中“充”字的同义词),“之”字是复指前句说的“有所不忍(之心)、和“有所不为(所秉持的原则)”。由于“不忍”和“能忍”、“不为”和“所为”是矛盾关系(二者是“二分法”的两个子项),所以“达之”的结果必是把“仁”和“义”发挥到了极致,即达到了所有的人和事。“无欲害人”即“不想害人”,“穿逾”是个压缩表达,意谓“挖洞越墙去做见不得人的事”,二者都是作“心”的限制性定语。“不可胜用”是“用不完”的意思。——“无受尔汝之实”是个名词性词组,指谓“人的决不会因之受到别人轻蔑的言行”,所以后一“人能”句是说:人要是能够要求自己的任何言行都不会让人瞧不起,那就不会有哪个行为不合乎“义”了。说明:长辈、尊者对晚辈、下人说话时,使用的第二人称代词多是“尔”和“汝”,所以作为一个合词的“尓汝”是轻贱义,“尔汝之实”是指“因之被人轻贱的实际表现”。又,“无所往”的“往”字是“实行”义,相当于“行为”。

3、后五句,只要知道“餂”字是引诱义,“餂之”是诱使别人上当以谋利的意思,和这里说的“士”应是指成年人,就全懂了。——由此反观前文的“穿逾之心”,更知那是泛指不惜以损人的方式谋取私利的动机、用心,这里是补说以言语或沉默的方式诱使别人犯错也属这种表现,更加凸显“这种心”的本质所在。

4、现在明白了:孟子这是教人放弃那些促使自己去做坏事或拒绝做好事的动机、念头,也就是用自己做好事或拒绝做坏事时怀着的那种愿望、用心取而代之。孟子把这称为“扩充仁义之心”。这对于我们普通人,亦即虽然希望自己是好人但难免经常做点小坏事的人来说,确实是个很好的忠告。一个人被嫉妒心、报复心、虚荣心、希望自己出人头地之心等等推向做大坏事的边缘时,是会受着“思想斗争的煎熬”的,这时人们常用的一句“规劝话”是:“退一步,海阔天空啊!”这其实也就是劝人用“仁义之心”取代“不仁义之心”,亦即“扩充仁义之心”。——由此可见,普通大众,同我们的先贤,哲人孟子一样,也深知提高道德修养,增进道德感情,结果必是利人又利己的,大而言之,是提高“幸福接受能力”的最佳途径。

 

辩析

1、头两句,《杨著》翻译为:“每个人都有不忍心干的事,把它扩充到所忍心干的事上,便是仁;每个人都有不肯干的事,把它扩充到所肯干的事上,便是义。”——我以为,若两句都是讲“干的事”,就不必说两句了,所以我认定前句只是针对“心”而发。

2、两个“人皆”句同“人能”句之间,一般都加“换言之”、“就是说”这样的话(《杨著》加括号,里面说“换句话说”)。——这就把后文看作是前文的“明确语”了。这同我的理解“大异其趣”。

3、最后讲“士”的几句,《傅著》这样译解:“士人没到说话时就说,这是用说话来套取别人的想法;可以说话时却又不说,这是用不说话来套取别人的想法,这些都是挖洞跳墙一类的行为。”——这解释同我的理解一致,但我以为,将这里的“士”字译作“士人”(《杨著》也如此翻译),该说是误译:这里说的意思哪会是专对“士人”而发?但当然要把“儿童”除外。

 

译文

    孟子说:“每个人都有不忍之心,把自己的这种情感推及到对待自己遇到的所有人事,那就是仁;每个人也都有自己所不愿干的事,把自己这时秉持的行事原则推及到自己所想做的一切事上,那就是义。因此,人只要能够在对待任何人、事时都贯彻、发扬‘不想害人’的想法,他的‘仁’就简直用不尽了;人只要在处理任何问题时都贯彻、发扬决不损人利己的原则,他的‘义”就简直用不完了。谁要是能够要求自己的任何言行都不会让人瞧不起,那他就简直不会有哪个行为不合乎‘义’了。一个成年人,在不该说话时竟然说了,那是用话语诱人上当犯错;在应该说话时竟然不说,那是用沉默诱人上当犯错:这也都属于损人利己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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