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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解说(12·7)

(2022-06-20 03:01:37)

12·7

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天子適诸侯曰巡狩,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庆以地。入其疆,土地荒芜,遗老失贤,掊克在位,则有让。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是故天子讨而不伐,诸侯伐而不讨。五霸者,搂诸侯以伐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五霸,桓公为盛。葵丘之会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初命曰:‘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再命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德。’三命曰:‘敬老慈幼,无忘宾旅。’四命曰:‘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五命曰:‘无曲防,无遏籴,无有封而不告。’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今之诸侯皆犯此五禁,故曰,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长君之恶其罪小,逢君之恶其罪大。今之大夫皆逢君之恶,故曰,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

 

【解说】

1、这一章的内容仅在说明古代的三王(尧、舜、禹)、春秋时的五霸(一般认为是指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阖闾、越王勾践;但另有三说,与此稍有出入)、战国时的诸侯,以及孟子时代的大夫,这四者后者对于前者来说都是“罪人”,因此三王时期的政治是最好的,是王道政治。——这里说的“罪人”不是法律概念,即“罪”字是“背叛”义,“罪人”相当于“背叛者”,即是用以指明后者未守住前者施政的基本原则而另行一套。因此,明孟子是这样总结他之前的“中国历史”的:从王道霸道诸侯各自为政的天下大乱状态,最后到他那时代的、政权完全掌握在只会对君主阿谀逢迎的大夫手中的“当代局面”。——不用说,这是一种“历史退步论”。但我以为,不要满足于做出这个结论、戴上这个“帽子”,更须分析:不用生产力标准,纯从社会公平、人心、道义的角度看,是否可能有个历史时期,甚至可能是很长的时期,社会确实是“倒退的”?做了这种分析之后,才能领会到“恶是历史前进的动力”这个极具深刻性的命题的含义,才能在实践上把生产力标准实即“效益标准”,同社会正义标准有机地统一协调起来,造成真正的“和谐社会”。孔孟坚持的和强调的是正义标准,以致主张“不患贫而患不均”,这是他们的片面性和时代局限性。

2、本章的结构是:先摆出论题,即开头三句。从“天子适诸侯”句起,到“诸侯伐而不讨”句止,是介绍古代三王时期的“王道局面”,其特征是社会公平、贤人得到尊重(孟子特地把“尊贤”和“失贤”作为王道政治时期奖罚的标准,当然是申明他的“观点”,同时也反映了他的“用心”)。从“五霸者”起,到“言归于好”句止,是先将五霸界定为“搂诸侯以伐诸侯者也”,故是“三王之罪人”,然后介绍“葵丘之会”上齐桓公主持制定的五条盟约(五“命”)的内容。最后几句是说,“今之诸侯皆犯此五禁”,故是五霸的罪人;“今之大夫皆逢君之恶”,故是“今之诸侯之罪人”。——作最后论断时说“长君之恶其罪小,逢君之恶其罪大”,更是显得深刻,有见地:“长”只是“助长”,是被动地执行、贯彻“恶”的指令,故下属会加长、延伸上级、“老板”的恶行,这属“常情”,有可原谅之处;“逢”是迎合,是为了一己之私而讨好君上,主动替君主设计出他并未想到要予以实施的“恶政”,这就不能原谅了(注意:这个“逢”字是“讨好”、“进取”、“扩大”义)。

3、本章中有好几句已见于2·4章,有不少难字:“适诸侯”的“适”字有“去”义,这里相当于“巡视”;“朝”是动词,朝见的意思,此指去朝廷向天子述职。“省春耕”的“省”是视察义;“敛”与“耕”对言,自是收割义;“庆”与后文的“让”对言,分别是“奖赏”义和“责罚”义。“掊克”是指“聚敛财物”,此处用作名词,指枉法贪财者。“六师”是指天子的军队:周朝规定天子设六军,大国诸侯设三军;“六师移之”是指发兵征讨。——还有:束牲载书而不歃血”是说:把作牺牲的牛捆起来,将盟约放在它身上,以示大家都不敢背盟负约,因此也就不必歃血了(“歃血”即用舌头舔血,表示遵守盟约)。“无易树子”是说不更换天子确定的太子“取士必得”是指录用官员必须是有德有才之人。“无曲防,无遏籴”是说不可到处筑堤,不要禁止邻国来采购粮食“言归于好”“言”是连词,相当于“就”。由此可知,孟子虽不主张行霸道,但对霸道时期的政治、社会局面还是肯定的,就是说,他仅仅是把霸道作为王道的对立面来加以反对的。

4、这一章让我记起孔子关于“天下有道”标准的一段话:“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盖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足见孔、孟的历史观完全一致,两人都是持“历史退步论”和“今不如昔论”。这是因为,他们都是用道义标准来评判历史进程的,上面说了,依这标准,人类历史不会是“一直向前”,可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是倒退的。声明:——这是我的观点,并非学术界的公论。

 

辩析

“三不朝”以下三句,《杨著》翻译为:“三次不朝,就把军队开去。所以天子的用武是‘讨’,不是‘伐’;诸侯则是‘伐’,不是‘讨’。”——这同我的理解不大一样,是我理解错了吗?

 

译文

孟子说:“五霸是对三王的背叛,各国的诸侯又是对五霸的背叛,今天的大夫也是对诸侯的背叛。天子巡行诸侯国叫做巡狩,诸侯朝见天子叫述职。天子春天考察耕种情况,补助财力不足的人;秋天考察收获情况,周济济收入不够的人。一到某国境内,发现土地已经开辟,田里工作搞得很好,老人得到赡养,贤者受到尊重,人才各得其所,就给予奖赏:赏赐土地;一到某国境内,要是发现土地荒废,老人被遗弃,贤者不被任用,贪财好利之人在朝为官,就给予惩罚。(对诸侯的述职,)一次不朝就给予降低爵位的处分,两次不朝就削减其采邑土地,三次不朝就要动用军队进行声讨了。所以天子动用武力是‘讨’而不是‘伐’,诸侯则是‘伐’而不是‘讨’。五霸是挟持一部分诸侯来攻伐另一部分诸侯,所以是对三王的背叛。五霸中,齐桓公最了不得。葵丘那次诸侯会盟,捆绑了牺性,把盟约放在它背上(以此警示与会诸侯不得负约),就不必歃血了。第一条盟约说:要诛责不孝之人,不得废立太子,也不得立妾为妻。第二条盟约说,要尊重贤人,培育人才,以此表彰有德者。第三条盟约说,要恭敬老人,慈爱幼小,不得懈怠贵宾和旅客。第四条盟约说,士人的官职不得世代相传,官员职务不可兼摄,录用士子一定要得当,不得独断独行地杀戮大夫。第五条盟约说,不得到处筑堤,不得禁止邻国前来采购粮食,不得对下属有所封赏而不报告盟主。最后宣布说:所有参与盟会各方,从订立盟约以后,就完全恢复旧日的友好关系。可当今的诸侯都违犯了这五条禁令,所以说,今天的诸侯都背叛了五霸。臣下只是帮助君主为恶,这罪行还比较小,逢迎君主为恶,这罪行就大了。而今天的大夫都逢迎君主为恶,所以说,今天的大夫背叛了诸侯(因为他们的职责本是辅佐君主为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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