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解说(7·26)
(2022-05-03 18:19:12)7·26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解说】
1、“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话在中国是家喻户晓的,它的出处就是《孟子》的这一章。“三”是指哪三项呢?并无定说,以赵岐的说法比较有名:“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屈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我认为此说可取,因为:它体现了当时政治伦理不分,但实际上要求伦理服从政治的“时代要求”:阿意屈从竟会陷父母于“不义”,这“不义”自是指不利于社会稳定,故而是从政治上说的,实指对“上”不忠;所列第二不孝的表现,更直接是说:要情愿父母衣食无着,也不可不为朝廷效力;就更是要求用“忠”统帅孝,在孝中表现忠了。中国历来有“忠孝不能两全”的说法,又实际上交代了这二者不能两全时的处理原则,那就是:让尽孝服从尽忠,把这时的“不孝表现”看作是“根本意义上的尽孝”;其根据就在这里。这说法也反映了“宗法社会”的基本要求:宗法社会在很大意义上是“血缘社会”,自然极端重视“宗族的延续”,这从对个体的道德要求看,就是视男人不愿生儿子为极大的不孝。还凸显了“孝”作为自觉道德意识的“上层性”:道德是从风俗习惯发展而来,最先具有自觉道德意识的,必是最先解决了“生存问题”的人群,故而必是社会的“上层人士”,这“三事”无疑是“上层人”才有的事:连“活下去”都没有保障的人们,哪会有这些“不孝的表现”。这解释也很合乎情理。要注意:按这说法,是“不娶无子”才是不孝,并不蕴含“娶而无子”也是不孝的意思。这就很“实事求是”了:“尽孝”是意志行为,“生子”不是意志控制得了的,“娶而无子”乃是“意外的”结果,它就“默认为”并非不孝了。后来人们多把“娶而无子”也说成大不孝,乃是误用。或孝子的“自谦”。必然的才是合理的啊!——赵岐的说法并没有交代“三不孝”中何者为大,所以孟子在这里的“贡献”是把“无后”明确规定为最“大”的不孝,至于他去掉了“无后”前面的“不娶”二字,自是因为他觉得没有必要说。
2、接下讲“舜”的三句话,是陈述关于舜的故事和人们的评论,行文过于简略,翻译时须添加说明。我体认,意思是:舜当年不先禀告父母而擅自做主娶妻,就是为了不让自己无后,因为他的情况特殊,如果先行禀告,他就娶不成妻子了;因此,真有道德的人认为,他这样做,与事先禀告了父母再娶妻一样,也是甚至更是尽孝(这,可参阅9·2章)。——舜的特殊情况是:他生母早死,继母心如蛇蝎,父亲极少人情味,听任甚至“协助”继母对舜的虐待,他俩决不会同意舜娶妻的。舜为了生子以尽孝,就“不告而娶”了。有人说这就是“权”,犹“告而后娶”。
【辩析】
这一章,《杨著》的译文是:“不孝顺父母的事有三种,其中以没有子孙为最大。舜不先禀告父母就娶妻,为的是怕没有子孙,〔因为先禀告,妻就会娶不成〕因此君子认为他虽没有禀告,实际上同禀告了一样。”
【译文】
孟子说:“未尽孝的表现有三,以不娶妻生子,未能传下父亲香火最为严重。舜不先禀告父母就娶妻,就是因为担心没有儿子,因此,有德之人认为他的‘不告而娶’同‘告而后娶’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