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解说(7·18)
(2022-04-27 17:09:35)7·18
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
孟子曰:“势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则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则是父子相夷也。父子相夷,则恶矣。古者易子而教之,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
【解说】
本章有两个说法要通过本章所说的事情来理解,所以我又要采用夹叙夹议的方式做解说。
1、公孙丑问的是:君子不亲自教育自己的儿子,为什么?——问话中的“子”字无疑是指“自己的儿子”,“之”字的作用是让“君子”不成为句子的主语,但还是“教”是施事。——按说,普通百姓,贫寒人家,“教子”简直不会成为一个专门的问题,所以这“君子”非指“道德君子”,而是指为官者。从孟子的回答看,也应如此理解。
2、孟子先是概括地回答说:这是因为“势不行”。这“势不行”是他临时想出的说法,听者未必听得懂,所以接下的话,直到“古者”句之前,全是对“势不行”作解释。——有三层意思:
前三句是第一层,是指出“施教”过程中的一个带规律性的情况。注意:头句“教者必以正”的“教者”不必是指施教者其人,认为是指“对人施教”这件事,更好一些;“必以正”是说:当然是用正理(去匡正受教者的错处)。细抠的话,这里的“必”字应是“必然”、“当然”义,不可译作“必须”,因为这里是陈述客观规律,不是交代施教者应抱何种态度;“以正”是状语,中心语(“纠其错”)不言而喻,就省略了。——第二句中的“以正”意思不变,“不行”是说达不到“纠其错”的教育目的(这个“行”字是成功的意思;从后文可知,这里预设的教育目的不会是“增其德”);第三句的“继之”相当于“这以后”;“以怒”是说施教者就会不高兴、发脾气(这个“以”字是动词,相当于“有”,故可以理解为“生气”的“生”)。
接下四句是第二层,是把上述规律用到“父亲教儿子”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前两句是条件复句,意在指出“继之以怒”的后果;“则反夷矣”的意思是:那么儿子就会反过来攻击(父亲)了(这“反”字是“回报”义,“夷”字本有铲平的意思,后引申出伤害义,这里可译作“讥讽”)。后两句是引用儿子讥讽父亲的“常用语”:“夫子”是儿子对老子的称呼,相当于“您”;“夫子未出于正”是说:您自己也不是总按正理行事呀!(“未”是“未必”的缩略,或脱漏了“必”字)。——可见特意拿“继之以怒”作条件分句,是暗示“发怒”时说的必是责备的话,甚或是过头的骂语,以致儿子可能反唇相讥的;由于人不可能一点不做出格的事,而父亲做的“坏事”,儿子至少会知道一些的(在“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也被当做正理的社会,更是如此),所以儿子此时多半是采用反过来“揭父亲的短”的办法,来为自己开脱,辩护。
“则是”领出的三句是第三层,是作小结了。注意:“则是”是“是则”的倒文:“是”字是复指前四句说的意思,“则”字相当于“就(会);“则恶矣”句的“恶”字是“善”的反义词,相当于“不好”。——到此为止,“势不行”的意思算是解释清楚了:可见这个“势”字是指事情的“发展趋势”,未予明言的“事情”就是“君子之教子”;“不行”和后文的“不行”同义,也是“不成功”的意思。故孟子答话的头一句,说全了,说白了是:(因为)从发展趋势看,父亲自己教育儿子并达不到纠正儿子过错这个教育目的。
3、本章结尾四句是顺便说明“君子之不教子”也是依从古代传统:“古者”相当于“古时候”(可以认为前面省略了“是以”二字);“责善”的意思是指出别人的不善之处(错处)要求改正之(即这个“责”字是“则求”义);“离”是分开义,此指父子间有了隔膜、隔阂;“不祥”相当于“不好”(“详”字可用作“善”的同义词)。
【辩析】
如果认同我上面的解读,就要说注家们对这一章的理解都只是“大体上不错”,细抠则错得太多了。——试看《杨著》给出的孟子答话的译文:
“由于情势行不通。教育一定要用正理正道,用正理正道而无效,跟着来的就是忿怒。一忿怒,那反而伤感情了。〔儿子会这么说,〕‘您拿正理正道教我,您的所作所为却不出于正理正道。’那就是父子间互相伤感情了。父子间互相伤感情,便很不好。古时候互相交换儿子来教育,使父子间不因求好而相责备。求其好而相责备,就会使父子间发生隔阂,父子间一有隔阂,那是最为不好的事。”
【译文】
公孙丑说:“君子不自己教育儿子,这是为什么?”
孟子说:“因为从发展趋势看,父亲自己教育儿子并达不到以正理纠正其过错这个教育目的。(一般说来)教育某人总是用正理去纠正其错处,若是达不到目的,施教者就会不高兴,发脾气。当教育对象是自己儿子时更会这样,但儿子却可能(因为他是儿子而对父亲)反唇相讥,说:‘您老人家用正理教育我,您自己行事也未必总是依循正理。’这一来,父子就在互相伤害了。父子互相伤害,彼此就会有隔阂,那是很不好的。所以古时候是易子而教,以求父子之间不相互责善。父子相互责善就会彼此有隔膜,父子之间有隔膜,那是很不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