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子·揣篇第七》篇解说(7·5)
(2021-02-21 23:15:47)7·5
常有事于人,人莫能先,先事而生,此最难为。故曰:揣情最难守司,言必时其谋虑。故观蜎飞蠕动,无不有利害,可以生事,美生事者,几之势也。此揣情饰言成文章而后论之也。
【解说】
这是接着上段末尾几句,从更高的高度、更大的视域,对揣情术再做评论。——但这段话颇不好懂,特别是前几句。我只好逐句详作解说了。
1、首句:头上的“常”字用作名词是常规、规律义(《国语·越语下》:“无忘国常。”《荀子·天伦》:“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也可用作副词,相当于“常常”、“经常”(《庄子·天地》:“三患莫至,身常无殃,则何辱之有?”)这里用作动词,“从一般规律看来”的意思,可翻译为“按说”。“有事”本为动宾词组,但可用作双音节动词,实施某种行为的意思。例如《论语·季氏》中有这样一句:“季氏将有事于颛臾。”其中“有事”是指“发动战争”,“于”字起介出对象的作用。很明显,这里的语境决定了,这“有事于人”是说:对别人(游说对象)实施“揣情”之术以求探明他隐藏于内心的真情,也即他图谋干什么。——但“常”字“管到哪里为止”,亦即究竟是要说出一件什么带规律性的事呢?这要结合下句来确定。
2、第二句:头上的“人”字乃是“先”的宾语(受事),本该放在“先”字之后的,被提前或错位了:因为此句明显是说谁也不能在人家做出某种行为之前就先行得知(“揣摩”出)他后来会那样表现的动因(“莫”是代词,相当于“没有谁”)。据此可知,头两句是一起揭示一个矛盾:想事前揣摩出别人内心的真情(即他“想做什么”),这是人的主观愿望,可这乃是“无果而溯因”,并没有必然成功的客观根据和保证。
3、第三句:这是点明前两句陈述的矛盾性质。“先事”即“事先”,指有待观察之事出现之前,也即尚未出现之时:此“事”字是指“揣情对象”(后来)做出的事;“生”字是生擒活捉的意思(《司马相如·上林赋》:“生貔豹,搏豺狼。”)主体是“揣情者”,对象(受事)是前面说的“事”,承前省略了;“而”字相当于“就”。——应该说,用“先事而生”四字比喻地揭示前两句蕴含的矛盾,十分准确、到位。顺便说一句:这让我记起我的没有文化的母亲几度针对我做事太性急又好大喜功的毛病,告诫我说:不要老虎还在山里就把它的皮都剥下来了。
4、现在知道了:“常”字管到第三句,即前三句的意思是:按说,没有人能在别人还未做出某个行为时就确知他做那事的原因,所以想用揣情术探知人家内心的真情,乃是要求“先事而生”。惟其如此,第四句就说:“此最为难”。——于是又明白了三点:“人莫能先”句理当紧接在“常”字之后,由于不先说“有事于人”,此句的意思就不明确,所以只好移做第二句了。这开头四句是要声明,从学理上说,“揣情术”蕴含着一个矛盾,因此,要运用得成功确有困难。接下的“故曰”句,是借用人们对“揣情术”的评论来肯定这个困难,意思是:所以(人们)都说揣情是很难掌握的,就是说运用它时必须时时刻刻在心中忖度对方的哪怕是极为细小的表现——注意:此话中的“守司”是把持、掌控的意思;“言”字相当于“说”;“必时有谋虑”是交代“言”的内容;“必”是必须义;“时”是副词,相当于“时时刻刻”;“有谋虑”在这里没有具体内容,等于说“仔细观察又用心思考”。
5、接下用“故”字领出的五句其实是一个很长的判断句,是转而用“蜎”(蚊子的幼虫)是飞动还是蠕动,也起因于它的趋利避害的“考虑”,比喻地说明:不过,既然见微可以知著,那么,希望凭着个人的一些蛛丝马迹的行为推断其内心的真实想法、意图,从有生命物质的大范围,大视野出发,又是不无道理的。可见这是“又把话说回来”,为实行“揣情术”做辩护:这才是写这个结束语的用意所在。——注意:这“故”字是发语词,即相当于“夫”,表示暂离上面讲的内容而另起话题;后面的“观”字,除了“观看”的意思外,兼有“人生观、世界观”这些说法中的“观”字的含义,指一种“认识、看法”,故而可以在其宾语(蜎飞蠕动)后面直接陈述所得“认识、看法”,中间不加关联词语;“蠕”是指虫类的爬动;“飞”字后面本该有个“或”字的。“无不”领起的两句是陈述“观”后得到的“认识、看法”,前句(“无不有利害”)是指明原因说:蜎的或飞或爬也一定是由其“内心”关于有利或有害的“想法”驱动的,即是有主观动因的;后句(“可以生事”)是讲结果、效应说:它的“行为”也能生出事端(“生事”,此指给人以可感知到的作用)。“美生事”是“生美事”的倒文或错位:此“美”字是“大”的意思(由“美”的茂盛义引申而来),故此句是承上句递进说:而且可能生出大事端来。“美生事”后面加个“者”字,是让“故”字后的话一起构成一个“者”字结构(名词性词组),指谓“蜎飞蠕动”这个其实很有“意义”的现象:所以前四句是个整体,充当主语,中间只可用逗号,不得用别的标点断开。“几之势也”是这个判断句的谓语,等于说:这可是合乎客观规律的趋势。注意:这个“几”字是名词,指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是“势”(趋势)的定语(《易·系辞上》:“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
6、末句头上的“此”字兼有代词“这样”(“既如此”的“此”)和副词“则,乃”的意思(《礼记·大学》:“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等于说“惟其如此,所以……”。后面的话是缩略表达,意思是:进行揣情时要先在心中修饰好言辞,组成为有文采的文章,然后再向对方说出来(“论”有叙说义,如《淮南子·脩务》:“书传之微者,唯圣人能论之。”)——这说得很合事理。足见“故”字领出的话,是从蚊虫的“行为”也是既有内在主观动因,又能造成大的外在效应这个“大视野和大道理”出发,论证作为游说对象的君主的作为、表现必定更是如此,因此,凭着揣情术去“揣”他的“情”,理当是可能的,不必因为有上述矛盾就怀疑,放弃,只可因之更加谨慎从事。
【辩析】
我对本篇这段结尾的话的解读,同注家们的理解相去太远了:我之所以如此详作解说,近于啰嗦,就是“有见于此”,免得对他们的解读作“反驳式辩析”了。——开头的“常”字,注家们一律抱“视而不见的态度”。
1、这段话前四句,《许注》翻译为:“对人实施‘揣情’和‘量权’之术,没有人能够与之争先,揣术在办事之前预先设计好,这是行揣术最难做到。”这同我的理解相去太远了。——“故”字领起的几句,该书在“可以生事”后打句号,翻译为:“所以看小虫子的飞动或爬动,其中都隐含有利害关系,由此可以生出种种事端。大的事端生出来,往往都是有小的征兆。”其结尾句的译文是:“这就要求我们在揣情中善于修饰言辞,然后再去进行论说。”——为什么“这就要求”?说的出道理吗?
2、《郑译》注释头句说:“有事:指策划,实施行动。”注释第二句说:“先:指先于自己的策划和行动而觉察。”注释第三句说:“生:指预测揣情,获得信息。”注释“必先时其谋”句说:“时:窥伺,暗中审察。”注“几之势”说:“事端刚起时的形势。几,几微,引申为事物的初起。”——该书给出的首尾几句的译文是:“揣情术真是谋略的基础,是游说的法宝啊!常常是这样,就要在某个人身上发生重大变故了,但这个人并不能预先测知。在事情发生前便能测知将要发生的事件进程,这是最难做到的……能在变化中掌握主动权的人,都善于把握事物起初时的形势而拨动之。这就要求我们掌握揣情术,善于修饰言辞,使说辞有条理、有煽动性,而后再采用有目的的行动,达到我们的政治目的。”——这就简直是离开原文自说自话了。
【译文】
按说,谁能在人家做出某种行为之前就先探测出他有那种表现的心理动因呢?因此,对别人实施“揣情”之术,想探明人家隐藏于内心的真情是太难了,简直像是要求野兽尚未出现时就将它生擒活捉了,这可是世上最难做到的事。所以,人们说揣情术很难掌握,就是指的运用它时必须时时刻刻仔细观察对方的表现,同时在心中努力推敲琢磨。但话又要说回来,即使观察蚊子幼虫的飞行或爬动,都可以看出它既有主观动因,即也都是出于对它有利还是无利的“考虑”,也有客观效应,即也能够生出事端,甚至生出大事端来(以致让人注意到它);可见凡有内心活动者都必见之于外,这乃是生命物的普遍的规律性的趋势(作为游说对象的君主们理当更是如此)。既然这样,对揣情术就不应因为上述矛盾而加以否定,只是务必先在心中修饰好言辞,组成为有文采的文章,然后再从事实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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