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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习和执法

(2013-01-24 22:57:19)
标签:

杂谈

分类: 生活随笔

新年伊始,最大的变化是新的交通法规实施后,开车者,包括坐副驾驶位的乘客纷纷拉起保险带;绿灯快闪时即已停车,过去在黄红灯交换时的快速抢道的危险情景大大改善;被人认为似乎不可撼动的“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闯红灯”的陋习明显改变。绝大多数人对这种改变大加赞赏,更有人从中悟出许多心得。

陋习,是一种不文明的坏习惯,属于社会道德的范畴。陋习常以破坏秩序、挑战公德、躲避责任、拒绝文明和规范为心理基础。人性之恶和自私常通过共通共融的方式表现出来,人们就容易为自己的不良行为以“法不责众”找个开脱的理由。陋习常在一个处于半开化的社会中被认同,以约定俗成的形式去抵制文明进步。但应当看到,当陋习成为一种国民习性,就造成一种破坏性极强的力量,如果不加以制约,可变成一种传播性极强的恶之花,挤压文明和正义的声张,制约社会文明和社会秩序的健康发展。

使“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驾车”的陋习有所改变的高招,就是严格执法和科学执法。面对那似乎是约定俗成的陋习和“法不责众”的难题,新的交通法规明确规定:自201311日起,无论是谁,无论在哪里,只要被查实违反规定,一律依法处理。科学执法是此次整改有效可行的另一特点:以交通警现场执法和现代电子监测结合、以公安执法和媒体宣传、社会他律与个人自律结合,使严格执法既有基础又容易可行。而违规的处理,扣分、罚款、强制学习、停驾收照……,即有威慑和警示作用,又可以接受和完全可行。即使后来公安部宣布“闯黄灯暂不处罚”的“乌龙”之举,折射的也是任何与现有法律有冲突、与夜间黄灯等现实不符、缺乏科学性的执法方式,都会受到公众和社会的质疑。

在为“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驾车”的严格和科学执法大声叫好的同时,我联想到的是对严重危害医务人员形象和医疗服务行风的“药品回扣”“收红包”等似乎也是约定俗成、法不责众的不正之风,是否也可以以此为鉴,在某个伊始之日,能有一个明显的改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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