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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医管手记 |
三十年前,刚刚踏进医学院神圣课堂的我,聆听了那个外科权威的忠告:“作为医生,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就要作百分之百的努力!”。这也一直是我做医生的准则。然而,近年遇到的几件事,发现这一准则在当今社会受到极大的挑战,并演变成一个令人可怕的严重后果。
去年,我出访北欧期间,一个好友打来越洋电话,说儿子右手尺桡骨骨折,送到了沪上一个以骨科著名的医院,医生决定切开复位、钢针固定。我让他一切听医生的。回国以后,看见那个孩子手臂上蚯蚓状的手术疤痕十分醒目,十几岁的小帅哥看着疤痕,暗自流泪。数月前,另一个好友5岁的儿子不慎也是尺桡骨骨折,去了我的母院小儿骨科就诊,在一次闭合复位仍有轻度成角后,也通知家长准备入院手术,切开复位钢针固定。我赶到医院拿起X片一看,成角完全在教科书规定的允许范围内,而小儿的骨生长还有很大的重塑余地。我带着孩子找到骨科主任,询问为何不能不手术而让其自然愈合重塑,回答是现在怕万一移位后成角更大,家长不理解会有法律纠纷。我替好友作主,避免了手术。我一直忐忑不安三个月,直到前天看见那孩子左手外形和功能已经完全正常,才欣慰安心。
近日,一位至亲主动脉壁间瘤破裂,急送医院。病人已经出血性休克,甚至心跳呼吸停止。从急诊室到外科监护室,所有医生均告知家属已经无法抢救,让亲人们到医院作最后告别。我深知至亲的长期服用抗凝血药物、严重动脉粥样硬化、单侧肾功能丧失、高血压心脏病,手术风险甚大。但直觉使我感到急诊手术是他唯一的生存希望。我急忙请来了该院全国著名的心血管外科权威,当我承诺家属充分理解、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后,那位胆大艺高的外科专家,仅一个多小时,就完成了降主动脉人工血管置换术,大出血被控制。尽管还在不断抢救,但生命的希望被奇迹般地维持着。
当我为那个好友儿子骨折痊愈欣慰安心之日,当我为至亲生命希望虔诚祷告之时,医生们从“百分之一的可能,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的准则,演变为“百分之一的风险,就要想法设计规避”,引起我很大的沉思。无法想象,更多没有我这样一个医学专家作朋友或至亲来承担决策风险的普通病人,明天将如何诊疗?不要简单地斥责医生职业道德的沦丧,这里折射出的是我们法律法规、社会导向、医患关系对医生诊疗行为的不良影响。
联想昨天中学母校校友理事会上,几个校长反映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在学校内意外伤害对学校问责和赔偿裁定,所有中学已经没有鞍马、跳箱、跳马,甚至连单杠、双杠等体育器械也不敢配置。任何学生只要诉说身体不适,均可免修体育课;夏日军训,只要诉说头晕,即可到荫凉处休息……
要让忠于职守、胆大艺高的医生敢于为病人百分之一的可能而不懈努力,患者的信任、社会和法律对医疗风险的宽容、理解十分关键。希望让医生们勇敢地承担起救死扶伤的责任,我们的患者、社会、法律就应该与医生一起共同承担医疗风险的责任。对于医疗、体育教育这样风险客观存在、关系到生命健康和民族素质的特殊行业,一味强调信息不对称和弱势群体的保护,对医者和教育者制约过多,必然引导医者和教育者自我保护、规避风险,结果必然是患者和受教育者受到更大的伤害。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建议稿公布,对医疗侵权,尤其医疗过失的认定过于模糊,甚至“不构成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对损害发生有过失的,医院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界定,必然会对医者面对风险的勇于负责产生负面效应,相对于面对承担医疗风险后疗效不理想被界定为过失侵权,医务人员本能地选择规避风险不作为肯定很难追究。当然,也幸喜地看到:有关医疗损害举证责任,从最早的主张者举证,到全部医院的“举证责任倒置”,这次《侵权责任法》除违法违规、修改和销毁病史外均由受害者举证的否定之否定的变化,说明我几年前在《上海医疗纠纷现状调研及其法规体系建设》中的建议还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国情的,更说明国家和社会也在不懈努力,尽可能营造良好的医患环境。
还是那句老话:医生们,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应当敢于为病人的生命可能,不怕风险,不懈努力,相信历史规律、社会良知和法律公平;而患者与社会、国家与法律,应当承担起营造和谐医患关系的义务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