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氏形意拳门规》

标签:
杂谈 |
分类: 转载 |
《车氏形意拳门规》
一、三传
忠孝仁义者传,
疏财仗义者传,
主持公道者传;
二、六不传
欺师灭祖者不传,
忘恩负义者不传;
为非做歹者不传,
危害师友者不传;
愚顽懒惰者不传,
凶恶狡诈者不传。
三、三项义务
务要维护正义,
务要扶助贫弱,
务要协助师友。
四、四条不准
不准收受师父礼物,
不准掠取不义之财,
不准蓄意中伤同门,
不准擅自收授门徒。
注:
此门规由形意拳大师车毅斋弟子刘俭口授,刘俭弟子吴殿科先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