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午休费”是将教室当“钟点房”!
据9月7日《大河报》消息 新学期第一天,洛阳第五十五中学(南院)告知学生家长,学校决定收取“在校午休费”(以下简称午休费),每人每月8块钱,不在校午休的学生不用交费。“在学校桌子上趴一会儿,打个盹还得交费,我很难理解这样的政策。”此政一出,顿时引来家长质疑声一片。
近年来,我国重拳出击严打教育乱收费现象,收到了显著的成效,也得到了学生家长的好评。然而洛阳第五十五中学却依然巧立名目,堂而皇之地向学生家长收取“午休费”,作为学生在校午休的“服务费”,这样做不是把学生当成了“旅客”,把教室变成了“钟点房”吗?
学校为学生提供一切应有的管理和免费服务,乃是学校的职责所在,学生所缴纳的学杂费,就包括学校所提供的服务。哪有学生打个盹也要收取“午休费”的道理?可这所学校却乱收费有理,竟声称:收取“午休费”完全符合规定。
他们的所谓“完全符合规定”的依据是《河南省发改委、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服务性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第三条规定,小学生课后看护费,每生每月不超过8元。“小学生课后看护费”与中学生午休有关吗?再说,中学生午休需要看护什么?
照学校如此解释,那么凡是在学校内的一切设施都可以用来收费。学生如厕也可以收取“卫生费”,学校的空气都可以用来卖钱。“午休费”是恶意添加的霸王条款,是巧立名目的乱收费,也损害了学校的形象。
曾几何时,学生时代的我们因为中午休息时间短、学校离家远而不能回家午休,教室便成了“打盹儿”的地方,虽然条件艰辛,却值得我们每个人回忆。然而“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学校的“午休费”或许将要让这段美好回忆成为历史。为了学习知识,放弃家中舒适的大床,趴在课桌上、倒在墙角边,甚至有的睡在地面上,很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看到这一幕幕,学校就没有一点怜悯之心和疼爱之意吗?反倒要向他们收取每月8元钱的“午休费”,真是“钱”迷心窍!
学校本是教书育人的神圣场所,可如今洛阳第五十五中学却变成“浑身是宝”、桌椅板凳可卖钱的收费场所。学生在课桌上打个盹也要收“午休费”,真可谓:“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亏老先生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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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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