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朝山(1878~1945),字子香,男,汉族,1878年生,原籍辽宁省盘山县钱家坨子人。于20年代初到四平街定居。地方士绅、汉奸、反革命分子。曾任伪梨树县“四民自治会”会长、四平街市永乐区区长,四平街红万字会会长、慈光小学校董事长等职。
其父阚连城,不事生产,专为乡民调解官司,包揽词讼,在当地小有名声。朝山同胞兄弟六人,他排行第四,叔伯兄弟大排行为“老六”,因此,四平人称其为“阚六”。
阚朝山来四平之时,其弟阚朝玺时任洮辽镇守使,梨树县知事尹寿松开辟道东新市场曾得其力,为表酬谢,尹寿松馈赠4个街基地号,核14.4亩土地。阚朝玺将此地产全部转赠阚朝山,成为阚家在四平街发迹之始。后来,阚朝玺调任热河省督统,并为阚朝山谋成“旅长”军衔。此后,兄弟二人凭借权势合伙从热河往四平街贩运烟·土,阚朝山“坐地经销”,财势日趋丰盛,阚朝山挤进“地方绅”之列。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阚朝山、阚朝玺双双投敌。阚朝玺迭次擢升,官至满中央银行总裁。阚朝山于1931年10月16日出任伪梨树县“四民自治会”会长,由日本军“保护”至梨树县城“就职”。他甘心为日本侵略者效忠,1932年5月,参加“四平街民众请·愿团”,为日·本侵·略东北开脱罪责,用软硬兼施手段,帮助日本军方廉价收买位于四平街西郊的乡民土地供修建机·场之用。他与·日本人“友·善”“合作”的行状,颇受日本关东军要人与日本驻四平街守备队的“赞誉”。1937年,阚朝山被日伪选中,首任四平街市永乐区伪区长,兼“协和会”地方委员、四平街红万字会会长、慈光小学校董事长等职。
阚朝山在四平街的家产计有房屋359间,宅基地2.6万平方米,开设浴池、大观茶园等企业多处。南市场修建的“大观茶园”,即是现在的职工俱乐部,是当时四平街一流的文艺活动场所。他的大部分房产在四平街四、五马路之间,即现在的中央路小学附近。1945年,阚朝山病死,年67岁。1948年,四平解放后,被清理敌资产。1953年经辽西省人民法院判决,阚朝山犯有汉·奸、反·革命罪,将其房地产收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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