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北京检察这个小媳妇不好当!

(2016-06-28 22:43:11)
标签:

杂谈

 

http://s1/large/001XgPaJzy72QfMX8lDa5 从雷洋案一开始,北京检察院就没有积极履行职责介入调查,直到雷洋案被害人代理律师介入,进行报案,最后在汹涌的民意下才决定立案。

但是立案之后,对于雷洋案涉案警察所涉嫌的罪名,对嫌犯采取各种强制措施一直讳莫如深,不向外界透露一点线索,如此社会关注程度高的案件,北京检察有义务满足公众基本的知情权,有关罪名和采取强制措施又不是具体案情,向外界公布没有任何问题。

在经过漫长等待之后,又有了一点鉴定的消息,说决定补充鉴定,既然说补充鉴定,那就是说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了,但是北京检察不满意,听取专家意见后,依职权而不是被害人或犯罪嫌疑人申请进行补充鉴定。

但是,寥寥数语,不知道鉴定结果,也不知道补充鉴定内容是什么,让人更加一头雾水,不知北京检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我姑且做出一点分析,既然鉴定结果出来了,既然检方对结果不满意,既然已经对警察刑事立案,那就是说现在的鉴定结果很可能难以完全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案件还无法进一步往前走,也就是说目前已知的鉴定结果多半可能对涉案警察是有利的!

而且我相信雷洋案的前期鉴定一定是投入巨大的资源和力量进行的,绝对不是草率上阵,既然他们做出的鉴定结论都不十分肯定需要补充鉴定,那么真的补充鉴定真的能达到目标么?我表示悲观。

其实,案件走到这里,把目光都聚焦雷洋的死因鉴定,我以为应当区别看待,如果对涉案警察是以故意伤害致死甚至故意杀人立案,那么死因鉴定非常重要,一定要证明雷洋是被打致死的;如果是以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立案,只要证明对雷洋违法执法造成雷洋非正常死亡就行了,不一定非要证明是直接打死了,结果似乎并不需要做补充鉴定。

从这个角度讲,检方是不是最后的指控罪名还没有最终结论,而是要等到最终鉴定结论出来再说?

但这个意义而言,补充鉴定似乎透露出对涉案警察有利的信息,起码可能不会重罪,至于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关键在于警察盘问雷洋传唤强制雷洋是否合法,在于雷洋是否抗法的行为。

当然,北京检察目前这种态度也反映出他首鼠两端打太极的态度,他又担心警察队伍产生逆反心理得罪整个警察界,又不敢直接得罪汹涌澎湃的民意,还得时时抬头注意讲政治,免得中央怪罪下来吃不了兜着走。

北京检察这个小媳妇不好当啊!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