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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招魂”的引申意义

(2016-10-19 0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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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分类: 背景史评

“蛊术”在中国古往封建社会有着悠久的历史。汉朝武帝宫廷中发生的“巫蛊之祸”,便叙述了那场与“蛊术”相关的真实历史事件。蛊术之所以一直存在于漫长的中国历史社会,是源于长期以来中国先人们的一种认知观念。

古人认为,人除了躯体以外,还有“代表精神之灵的魂,及代表躯体之灵的魄”。人的生病及至死亡,是因为“失魂落魄”或者“魂灵出窍”。因此,古代一些行为奸端的巫人便利用这种认知观念,创造出了一种能使人“灵魂出窍”的巫术。他们做小木偶(或纸偶)、画巫纸、咒语,把巫术施加于他们仇视、或委托仇视的人身上。但必须指出,这种引发恐慌的巫蛊之术,一直是历朝历代统治阶级所严厉禁止的。

巫人整人的法术虽然一直被禁止,但利用巫术“救人”(所谓“善”)的行为却始终存在于漫长的中国历史社会。20世纪初在华法国传教士学者禄是遒在《关于中国人的迷信的研究》(《Researches into Chinese Superstitions》)一书中,真实记述了发生在安徽的一场“招魂”仪式:

“在为孩子招魂时,使用的方法如下:先是提到孩子的名字,然后招魂的人便说:‘你在哪里玩啊,你快回家吧。’或者说:‘你在哪里吓着了,回家吧。’……如果孩子的名字叫乃喜,招魂的人就会说:‘乃喜啊,你在哪里吓着了?你在哪里玩?回家吧!’另一招魂的人会跟在后面答应道:‘回来啦。’当他们四处喊叫时,一个人会在屋里将死去孩子的衣服放到房子附近或门道上的一根扫帚柄上,然后注意地观看是否有树叶或小草之类的在近处移动,或者是否有小虫子在近处飞动……任何这种情况,都是魂已经回来了的迹象。”

当代中国人再去回望那段有“招魂”认知观念的真实历史,会产生什么样的史鉴启迪?——晚清的“粪桶战”、“经血战”、以护符防身的“刀枪不入”战,均来自于“魂”观念,所谓“以毒攻毒”、“以邪压邪”这种朴素、原始而又简单的思维形态。

笔者期望扪心自问:为什么仇视人甚至害人的招魂术一直被禁止,而所谓“救人”(“善”)的招魂术却顺其漫长地存在?也许有人要指责我笨了:当然咯,一者是致人至死,一者是致人以活,是生与死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但是,笔者要说:这种看似大是大非、非正即负、非黑即白的原则,却以相同的一种表现形式体现了出来;这种表现形式,是否正酝酿滋生了那种看似善恶相反、实为同一的历史行为呢。也许,对于这个问题,由于对“人”没有科学的认知,古人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在现代,我们把这两种意义相反、但表现相同的观念和行为,都称为“迷信活动”,它根本与行为上的是非、正负、对错及生死无关。

由于千年封建观念的浸淫和潜移默化,中国人一直认为,是与非、黑与白、正与负永远是对立的。但现代人类学知识告诉我们,是寓于非之中,非同样寓于是之中,黑与白、正与负是可以相转化的,它们相生相养,互为依存。中国古旧观念为了强调它们的对立性,甚至在“是非”之前加个“大”字,所谓“大是大非的原则”。错误的(故步自封)“大是大非” (政治)观是为什么中国社会一直存在同样是“好人”(或“坏人”)却互不相容、殊死斗争现象的原因,其实质是专制权力偏离实际社会行为兼容(普通民众之间的妥协)常态及常规行政行为的大帽子“政治罪”的另一种表达。上个世纪中国有一句流行话语:歪理有十八条,真理只有一条。但现代的科学社会知识告诉我们,真理正滋养于十八条歪理之中,真理既不是外来物,也不可能是天然物。

 

2016822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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