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咬狗的新闻
(2014-07-28 05:44:41)分类: 杂论 |
什么叫新闻?每一个学习过“新闻学”的人,大概都可以讲的头头是道。但新闻学作为一门学科出现,它的历史极其短暂,短暂得几乎可以让人随时随地把它忽略不计。那么,在大多数一般人眼里,什么叫新闻?人们常用的一个解释便是: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故此,人们写“新闻”,可以不遵守新闻学“传播事实真相”、坚持“客观、公正、理性”的原则,而是趋“新闻”于猎奇。
于是,最近数年来,有关“人咬狗”的新闻层出不穷。
人扶人不是新闻,扶人被讹诈才是新闻;女人穿得清凉不是新闻,穿得清凉而出现一只咸猪手才是新闻;公交车上让座不是新闻,为抢座位而大打出手才是新闻;人被抢劫不是新闻,被抢劫后遭遇冷漠才是新闻;凤姐素质差不是新闻,素质差还公开宣称要嫁清华、北大生才是新闻;相骂不是新闻,名人相骂才是新闻;明星不是新闻,明星前呼后拥才是新闻;婴幼儿撒尿不是新闻,由撒尿引起“文化冲突”才是新闻;脚踏实地不是新闻,穿越复古才是新闻;笑脸不是新闻,在灾难面前露出一副笑的嘴脸才是新闻(可怕的是全民性有罪推断——如此推断任何个体,是可怕的);警察抓小偷不是新闻,普通民众为小偷挂牌、殴打、批斗小偷才是新闻。等等。
确实,不否认在这些众多社会现象中有事实和警醒的成分,但同样不可否认,它们被某些人为的因素夸大了——表象并不是真相,眼见并不为实,夸大得使自己成为“全民道德大滑坡”中占据所谓道德高位的唯一高尚者。这种逻辑很可笑。笔者以为,“众人皆醉我独醒”只是诗人的夸张和浪漫,相同社会更多的是“物以类聚”,即在他人的身上,有着每一个人的影子。现代观念告诉我们:只要是人类而非另类,共性多差异少(千年的“畜生”骂词,使人似乎已经认同:人中是有畜生的——认知发生了偏差)。
新闻法在中国传播的时间不长。它像一个笨拙的操手,怎么学习也难于掌握它的基本技能(专业术语“忽左忽右”);而“人咬狗”的新闻观念,却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世俗沿袭,一旦社会坏境给予条件,它便不再理性地、驾轻就熟地深陷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