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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天朝普世观

(2014-05-23 06: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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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普通人看清末史专题

在现代世界,各国驻外大使已成为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相互平等交往的桥梁;这种驻派已经成为普世常识。但在150多年前的晚清天朝,中外互换大使,在清政府所谓精英官僚士大夫思维中,是不可思议的(清廷上谕称“荒谬已极”)。

中国自古有“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的思维痼习。“卧榻”有地盘的意味,“鼾睡”有威胁的意味。中国人常讲: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但在说到这个句子的时候,人们的心理所指其实已经几乎忽略掉了前半句,而只在强调后半句。为何要“防人”?为何要“岂容”?这个“卧榻”之上的人,在内心中有不够磊落的地方?(注:传统认知已把“鼾睡”偏面理解成“睡”了)

对于晚清政府与西方列国签订的一系列条约,从晚清开始的历史教课书告诉后人:这是不平等的。最近数年来,逐渐有近代史研究者著书说:在这些条约中,不少就是平等的(万国公约),还有一部分则是由清政府认知落后而自己拱手相让的(比如固有“各管各”观念下产生的“治外法权”)。对此,笔者有同感。

数千年中国是一个传统农耕国家。在这样一个国家中,经商为“末等”之业,传统封建政府就是把商人经商视为皇权下的“恩赐”。近代以来无数中外学者已经揭示,中英爆发第一次鸦片战争,“鸦片”仅为导火索,而经商贸易引发战争才是实质。亲历鸦片战争的清朝官员夏燮在史料著作《中西纪事》中说:“自康熙开海禁以来(注:指打败台湾郑成功以后)二百年,互市之消长变迁,令人不可思议。于是论者皆谓中西之衅,自烧烟启之,今载考前后,乃知衅端之原于互市,而非起于鸦片也。”前辈近代史学家吕思勉说:“中西启衅,名为烧烟,实因商务”(吕思勉《中国近代史》)。而这个“互市”和“商务”,其始端便是清朝唯一通商口岸广州海关。

清政府早在广州口岸招标设立了公行(史称“十三行”)。他们是由当地一些富户投标(当然是靠了“国情”式的裙带关系)而成为中外商人经商贸易的中间人。这些亦官亦商的公行垄断商人,虽成长于中国的农耕社会,却不自觉地遵守着“市场”的准则:他们对中外贸易的海关税收没有一个常价,根据公行运作情况,他们可以把公行人头费(甚至家庭开销)、交际打点费、向上官孝敬(贡)费、协助朝政开销费,包括中外商人是否向公行行商孝敬(上行下效)等等费用,都因时制宜、因人而异地考虑到海关税的征收之中(很像特权倾斜政策下的垄断私企)。清朝海关制度混乱,是时人记载和后代中外学者的共识。这种混乱,不能不说是真正“不平等”所指。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英国便有向清政府讨要海关税收、返回欠款的诉求。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大清国海关权落入了英国人(有学者称“洋干部”)手中。海关税收从原来的官僚各方渔利的对象和皇家宫廷内务府钱袋变成了支撑晚清“同光中兴”的户部收入来源(据史料记载,十三行其中一个行商伍敦元,临死前的个人财产估计价值高达2600万美元)。英国人一旦管理海关,便持续了整整半个世纪。这段后来的五十年历史也可反证:这个海关制度是平等的(很多清末史笔都有记述)。也可以这么理解:以原来只上贡皇家的(倒立)眼光去看待海关税收(道光皇帝口中的“区区税银),它是不平等了!

言归本文题目,清朝灭亡距今仅仅一百年零二年,中国还有多少思维模式是那时残存下来的上国“天下”普世观?可能不少吧。譬如非此即彼非红即黑,对人(事)的圣化或丑化(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也称断章取义),及比胸肌式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仔细想来,那是(敌对)战争状态而非和平状态下的思维模式(俗称“愈怕鬼愈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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