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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普通人看清末史专题 |
前近代(鸦片战争前)史学者已经从社会、经济、政治、军事等方面明确揭示,清朝中国与当时西方国家相比,处于两个历史社会发展阶段。一者为封建中世纪社会,一者为世界近代社会;一者为小农经济的农耕文明,一者已经进入工业文明;一者仍处于冷兵器时代,一者进入了热兵器时代。落后挨打是中国历史后人对清末时期没有异议的定论,它还有一个词叫“蒙昧”。这里其实有一个关键内容:西方社会已经发现、认识了“人”,而中国社会不识“人”为何物。
现代世界史说明,西方社会是经历了13世纪至17、18世纪文艺复兴和资产阶级革命这一漫长历史阶段以后才确立了“人”的地位的,西方社会已经为限制“人”,生成了思想观念和政治制度上的社会土壤;而在传统中国封建皇权和家族制(绅权)集权的社会土壤中,只有对帝权专制独大的圣化和对但凡权力的神化,只有凭主观想象圣化和神化以后对“为官”、“为民”的“道德”约束,而没有对但凡人的有制度可循的制度约束。其实,道德具有人的属性和社会的属性,它所反映出的不确定性,也是清末民初先人们批斥为“伪道德”的历史原因。
在清末社会向西方学习即近代化的过程中,清政府第一个独大的表现形式便是对中国工商业包揽性的“官督”。早期那些有洋务维新思想的开明士绅如郑观应、王韬等都对“官督”(官为扶持)留下了肯定的史笔。但随着中国工商业自身的发展,即使如由官督起家具有官商性质的大实业家盛宣怀也对官督进行了批斥。在“借官督之名、行一己之私”的利权歪巴眼中,“官督”只成为了对中国民族工商业发展壮大的一种扼制力量。官督“独大”只会导致社会相生相养性的“俱小”。
19世纪90年代,在维新变法、追求自强的社会潮流中,郑观应提出了“毋恃官势,毋杂绅劝,当听工商西法投筒自举商董”的主张。“官势”便是传统封建社会中那些已经被神化成天然“独大”的势力;“绅劝”便是处于民间传统家长制当然领导者地位的“绅权”;而“工商西法”、“
西方人自鸦片战争之前(英国解除了东印度公司贸易垄断性),尤其是鸦片战争以后,是以“散商”即商团、公司的名义前来中国经商的。很多史述把它归论为在军事入侵、宗教入侵相伴生的贸易入侵,他们打的是“个体”力量性的商贸“游击战”,这便是半个世纪以后(80、90年代)洋务官员和绅商们才逐渐滞后性、反应性地总结出来的“商战”思想。两相对比,在神化了的独大、集权的社会土壤中,官督“大兵团”商战对付外来“游击战”,是清朝官绅社会的第一反应。即使到了清末民初,“他们认为,中国要加强商战能力,关键在于形成一支强大的商人队伍”(引自章开沅、朱英主编《中国近代史》),而商人队伍的“一支”性,几乎就是和皇朝社会传统的军事、政治、社会的独大性相吻合了。他们看到了西方商人、商团作为个体的“游击”性,而没有看到西方“个体”背后人人可循的制度因素。
有二十多年洋务经历的北洋大臣李鸿章在戊戌变法末期对清廷组建的京师大学堂作了这样评论:“不窥西学之堂奥”;当时的史笔也对中西文化交融过程中中国社会发生的畸变,作了借古语的一种比喻: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