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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和宗派

(2013-04-10 11:27:45)
标签:

杂谈

分类: 背景史评

人类社会具有群居的本质;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也早已揭示,国家的产生便缘于远古家族、宗族、部落的发展。宗教一词大概也源于宗族,它的别名或可称为宗法。按现代的说法,它还相似于习俗或土政策。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皇族家天下和宗族群居社会由利益为纽带构成了相似的共同体,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统称它为宗法制。有学者称,宗法制使千年中国社会对家族和宗族的认同感高于对国家的认同感。在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皇朝清朝结束之际,由于西方文明的冲击,中国人才有了对国家的认同,产生了国家意识。

中国近代上溯的皇帝对他治下的宗族社会识别得很清楚,因而历朝开创一朝大业的皇帝都自呼“太祖”、“太宗”(由皇子皇孙推立为庙号),旨在指称自己是治下宗族社会所有属民的祖宗,是万宗归一的意思。

这种万宗归一,其实正说明了皇朝统治者对宗族社会的本质认识得很清楚,而非不识。皇朝历史文献揭示,自古至近代的帝王集团,无不重复着这样一个斥责词:结党营私。后戚集团、宦官势力、兄弟党争是历朝严禁而又屡屡无数次反复重现的历史现象,它像“野火烧不尽”一样。

由宗族变化而来的一个词叫宗派。派别之争中唯某一龙头老大马首是瞻,便是归一。它几乎和中国历史的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一样,构成了变化无常而又万变不离其宗的一幅幅历史画卷。

经过无以数计次历练的中国历史证明,中国社会是善于区分派别的。甲派和乙派是史述类著作中的常见用词。清末近代以来,主剿派、主抚派,洋务派、守旧派,主战派、主和派,激进派、缓和派,帝党、后党,立宪派、革命派等等,形成所谓的对立、鲜明的阵营。罗列派别,不少所谓的高端学者也乐于此道。

历史长久以来,宗派、山头、党争、异端,几乎就是权力者们的镜中对骂;就连文人的笔端,也很有哲理性地充斥着这样一些几为格式化的句子:要把甲一从甲二中区别开来,要把甲二从甲中区别开来,要认清敌人和朋友,要有鲜明的归宗立场。它否认但凡人类社会的相生相养、互为交叉的性质,几乎等同于否认了人类的群居本质,把群居性的、具有“君子和而不同”思想的中国社会弄得派系丛生、人人自危、以邻为壑。

非红即白、非此即彼、非好人即坏人,便源于皇朝宗法社会的唯我“祖宗”观。它根本上只具权力属性,与客观社会属性无涉。这种派系罗列,只能历史性、不自觉地说明,中国对人类社会的认知,仍处于褒贬循环之中。

善于区别不在于敢于区别。扼杀人类相生相养的智慧以便圣化那个归一的龙头老大,最终扼杀了自己,是那个祖宗个人意志性的醉言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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