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军告示安的是哪个民
(2011-07-09 11: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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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普通人看清末史专题 |
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殖民者凭借着先进的船坚炮利,在大清中国沿海攻城掠地。同时,所到之处,广贴“安民告示”,以示发动战争的借口与理由。时人署名为楚淡卿者,把这些布告收录在其《夷寇杂录》一书中,让后人可以看到当时的的历史记录。
英军沿长江攻陷镇江之前,在瓜州、焦山一带张贴署名为“水陆大元帅”璞鼎查的布告,述说发动战争的原因,指责清政府有三罪。其第三罪说:“奕公(按:靖逆将军奕山)领兵到,大英战,我国在洋遭风,船内止数十人,而奕山慌奏当今皇帝,说他领兵得胜,伤我数千人,贪功辱我国威名”。
此种告示,从其用词“当今皇帝”及“奕公”等来看,估计出自沿海与外国经商、对大清国情形相当了解的商民之手(布告不会注何人代写)。其描述奕山冒功,也颇合奕山在广州的作为及大清官员的常态。在英军侵占镇江的布告中,有四字式的文句,更可验证是大清“汉奸”所为,而且颇切中清朝官吏要害:“贪官污吏,众人切齿,遍树义旗,虚张声势,匪人当兵,自招奸蔽……”。这则布告讲述了当时清政府采取对外攻略战术的一项实际措施。
根据地方政府奏请,清廷批准允许招募当地土匪、无业游民及沿海海盗,组成“义勇”抵抗外夷,以起到“以毒攻毒”的效果。清廷在“号召民众”的名义下,走了一步偏棋。正是这种招募方式,确是“自招奸蔽”:那些人有利则上,无利则溃。可以说,即使是正规军“八旗兵”自身不败落,见到那些“炮灰”在炮火中四散逃窜,也会平添了多份恐惧感的。在自私心理的掌控下,清廷屡试不爽地做着“偷鸡不着蚀把米”的勾当。
从近代史学者考证、南京条约中英国要求清政府释放中国“汉奸”的条款、19世纪50年代前后上海的广东帮、宁波帮(小刀会起义以广东人为主)等形成的证据链来看,英军一路北上,确实携带了一部分熟悉大清中国国情的沿海民人。从传统皇朝的“奴才”观来看,这即是“汉奸”;但就皇朝体系而言,清皇朝正史中这一词语本身值得商榷,为什么要漠视那种利用外国势力抗争清朝政府的人民意志呢?为什么要以皇朝观:非“朕的奴才”便是敌的“奴才”这种观念来作此断论呢?难道这个皇朝是全体汉民族的皇朝?皇朝以强迫性意志强加于大清中国就成了非此即彼这种简单思维?
关于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军与清朝政府议定释放“汉奸”的条款,钦差大臣耆英在上道光皇帝的奏折中这样说:“臣等窃以此等莠民,即属汉奸,与夷匪相为表里,夷匪既散,汉奸亦不能复聚。惟人数众多,究系国家赤子,绳以峻法,则相率为盗,宥以宽典,则反正来归,自当蠲除既往,予以自新。”在耆英和道光皇帝等统治者眼里,“峻法”与“宽典”,由于实质上的“无法可依”或说不伦的“宗法”,也只能跟着列强的炮舰而改变了。
假如说英军的布告在于“安民告示”,惧怕民众的暴动成为“叮瘌痢头的蜜蜂”——作为正规部队的侵略军都会考虑到这么一点,那么,它真正要“安”的“民”,实际是对手的统帅:清廷,而非百姓。因为民众的暴乱,不会使其达到任何目的,只会使它增加麻烦。即使杀人遍地,也只会引起当时夏季的病疫因素。历史事实也正是这样,英军屠杀宁波等地反抗居民的后果,引发疫情(也有水土不服者),英军官兵多有病死者。在两国交战中,杀人只是手段,以恐惧感征服对手统帅才是目的。腐朽、无能的政府才是战争罪恶之源。
在记录为1842年7月初五日的“璞鼎查布告”中,英军指责清政府对外贸易“限与洋商十三行买卖,只准与该洋商及官所设通事等来往,俾得该官等,高下其手,随时勒索,任凭捏奏矣。”
英军告示总会表达出一种所谓的侵略“正义”性,这是任何战争双方的常态,但不能不说也反映出了清朝官员的总体劣性。就是这种告示,“奉命前来中国,务求伸冤,然后善定事宜,修复旧和”,“说服”了道光皇帝。于是,大清朝的老大——皇帝,谕令给侵略者“昭雪”了。
正是这种“安民”告示,牵引着大清皇朝政府,走向了衰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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