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在清皇朝垮塌之前,总体上是一部帝王的历史。梁启超1902年在《新史学》中说:“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也。”梁启超对中国帝王史的一针见血的评断,承袭了湮灭在历史长河中的觉醒的知识分子的思考。明末清初思想家唐甄更是说:“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史皆以帝王年号作为纪年。这也反证了以上两位智者的说法的一定合理性。皇朝的纪年既被中国历朝传统所承认,又在民间暗中的抗议中延续至清末。
自西方炮舰打开沉浸于中世纪的中国国门以后,中国的“家天下”、皇朝纪年的以朝代国的实质已为国人清楚认识,康有为等维新变法者用儒学始祖孔子纪年来代替皇朝纪年的做法,虽然回归的仍是帝王学识,但何不是一种力图“政教”分开的进步呢?但由于“易服改朔”是中国朝代更替的标志,他的这种倡导太明显而不为“朝代”之中人所接受,孔子纪年只成了一个社会阶层中的历史火花。
民国之初,关于年号的选用出现了争论。有以天干地支为年号的,有以黄帝纪年的,有以“周召共和”为纪年的。当时有一署名“老圃”的人,作《论黄帝纪年》,认为“自革命以来,各省军民皆用黄帝年号,此为一时权宜机,固足以唤起国民之种族思想”,但是,“我国所谓黄帝,无论其功德如何,要为专制政体之皇帝。”即黄帝代表了当时排满的汉族固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黄帝要实行的,却是专制帝制,这与民国提倡的民主共和是“大相刺谬”的。
尽管有智者如此思考,但由于当时国情的排满“光复”主流,孙中山遂遵循民情、强调国情——力倡民主国家,于就任临时大总统时通电各省:“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黄帝纪年四千六百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由于黄帝“年远代湮”,后来事实上也力图各民族为一个整体国家,黄帝纪年淡出了民国。民国纪年的使用,尽管从思想意识上有别于皇朝纪年,是对帝王意识的否定,但从朝代的角度,它没有走出中国历史。
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起,确定了只用与世界统一的公元纪年,这是历史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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