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转载】馮睎乾:張愛玲《少帥》的幕後故事

(2014-09-03 12:39:56)
标签:

文化

历史

《少帥》(The Young Marshal)是張愛玲在一九六三年前後寫的英文小說。她期望藉此在美國文壇打響名堂,可惜時機尚未成熟,小說擱置,未完的稿子要等五十年才能重見天日。《少帥》沒能為張愛玲在西方的文學事業揭起序幕,如今陰差陽錯,居然成了她個人出版史的謝幕之作,也只能嘆一句有命無運。

我因為協助宋以朗先生整理《少帥》遺稿,對它知之頗詳,可以跟大家介紹一下。首先是它的原稿狀況︰張愛玲遺下的英文打字稿共八十一頁,二萬三千多字,分為七章。現在由鄭遠濤譯成中文,有三萬七千多字。《少帥》七章的背景設定為民國軍閥時代,始於一九二五年,以少帥抵南京出席國民會議作結(考諸史實,時為一九三O年)。它是歷史小說,但偏重愛情故事,以少帥陳叔覃(書中張學良的化名)和周四小姐(書中趙四小姐的化名)的戀愛為主線,間或借飯局、閒聊穿插同代軼聞,讓歷史「像七八個話匣子同時開唱」。

張愛玲是怎樣寫《少帥》呢?一九五六年,她已起意創作以張學良和趙四為藍本的愛情故事,但因為參考材料不足,一直沒有動筆。一九六一年十月,張愛玲離開舊金山遠赴台灣,打算訪問張學良,可惜沒法如願。一九六二年三月,張愛玲回到美國,居於華盛頓。她到美國國會圖書館蒐集參考資料,加上多年來已陸續儲備的素材,很快便動筆寫《少帥》。當時張愛玲滿懷希望,因為她一直深信預感,而預感告訴她︰一九六三年將是她交運的一年,她人生的轉捩點。

一九六四年,她寫就小說前七章,約計畫中的三分二,先打出來給三位外國朋友品評,即麥卡錫(Richard McCarthy)斯溫(Raymond Swing)以及她的出版代理人羅爾德女士(Marie Rodell)張愛玲知道外國讀者對中國歷史不甚了了,早已設法簡化。斯溫是中國通,很喜歡,但麥卡錫和羅爾德依然說歷史太混亂,尤其是羅爾德,她的口味較代表一般讀者,說許多中國人名她完全記不清。就是因為這位羅爾德大潑冷水,張愛玲竟灰心得寫不下去。對比起她四O年代在上海一出道即獲周瘦鵑、平襟亞等賞識,何異雲端的日子,如今在美國卻人離鄉賤,一籌莫展。她的預感似乎落空了。

《少帥》在美國出版無望,不知情者想當然就認定它寫得不好。但寫得不好是誰說的呢?我們現在知道那主要是張愛玲的出版代理人說的,而這代理人只代表當時美國一般讀者的口味。儘管羅爾德女士的個人看法足以決定張愛玲在美國的前途,但對於探討《少帥》的藝術價值而言,連角色名字也記不清的羅爾德顯然是不相干的。張愛玲曾說自己「三年來的一切行動都以這小說為中心」,短短七章也費三年工夫,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張學良與趙四的愛情故事,多年來廣為流傳,但街談巷語有不同版本,難以作準。張愛玲跟張學良沒什麼世交,對他本人自然談不上了解。她曾說:「寫小說非要自己徹底了解全部情形不可,否則寫出來像人造纖維,不像真的。」為寫《少帥》,她不但要參閱正史傳記,還得看大量野史雜文,才能將故事說得肌理分明,軼事穿插有致。她從未列出自己的「參考書目」,我們只能從現有文獻的蛛絲馬跡中推敲。她參考過的材料大概有兩類:其一是剪報和雜誌,如鄺文美寄給她的《新生晚報》副刊、《春秋》雜誌等;其二是美國國會圖書館的藏書,尤其是美國記者瑟勒(Earl Albert Selle)的《中國的端納》(Donald of China)。據我所考,張愛玲還可能看過高拜石的《古春風樓瑣記》,它在一九五八至一九六九年在台灣《新生報》連載。

  張愛玲既費這麼大的勁做資料搜集,可知書中很多民國人物的小故事皆非向壁虛造(如有偏離事實,大都是她出於藝術上的考量而刻意為之的)。例如小說記徐昭亭 (即徐樹錚在書中的化名)在白金漢宮園遊會的軼事,就完全根據薛觀瀾的〈馮玉祥為什麼要殺徐樹錚?〉(刊於一九五九年《春秋》)。有時甚至於角色一句對白,張愛玲也力求無一字無來歷。如小說第七章寫新聞記者問孫中山:「孫博士,您是社會主義者嗎?」羅納(端納在書中的化名)代答一句:「你是國民黨人所應是的一切。」其事其言皆見《中國的端納》。在我看來,這種紀實寫法體現了作者素來服膺的美學觀——借用〈談看書〉引用歷史學家佩奴德的話,就是「事實比虛構的故事有更深沉的戲劇性」。張愛玲又說過喜歡「實事」,「並不是『尊重事實』,是偏嗜它特有的一種韻味,其實也就是人生味。」

  當然一部小說的好壞,不能單看作者有多努力地筆耕或搜集資料來衡量。我舉出事實說明張愛玲曾在《少帥》上花了莫大心血,只為提醒讀者:千萬不要先入為主,認定未寫完的、出版不了的就一定不好。其實天才的草稿往往比庸才的全集更好。我自己覺得《少帥》比《雷峰塔》和《易經》都好得多,技法更細密,耐人尋味,是《小團圓》和〈色,戒〉在六O年代的先驅之作。張愛玲深得大眾歡心的早期作品有時流於炫技,跟她含蓄克制的「晚期風格」根本不同層次。

  儘管《少帥》表面上是某個特定時空的愛情故事,但它最引人入勝的,是象徵性地寫一位無名女子在一個make-believe世界中的漫遊,那世界爬滿了她精神系統的bugs,以致本來羅曼蒂克的場面,竟疊影出《閃靈》般的恐怖。為什麼要說「無名女子」呢?女主角不是叫周四小姐嗎?一般讀者可能不會為意,小說的主要男角都有名字,但女角則大多隱名,即使第一章提到周四洋名「菲碧.周」,但叙事者卻只通篇稱她「四小姐」,或僅是「她」,其餘女子不是「朱三」就是「五老姨太」,頂多是「洪姨娘」。這些「三、四、五」數字稱呼除了用來簡化名字外,還有別的深意嗎?我認為有,但作者不明言,只在第四章末段寫四小姐和少帥交歡時說:

  他拉着她的手往沙發走去。彷彿是長程,兩人的胳臂拉成一直線,讓她落後了幾步。她看見自己走在一列裹着頭的女性隊伍裏。他妻子以及別的人?但是她們對於她沒有身分。她加入那行列裏,好像她們就是人類。

  只要玩味一下這段話,便恍然大悟「四小姐」這稱謂也不是隨意設定的:作者其實要利用序數來暗示她也不過是無名女子隊伍的一員,她象徵古今中外的女性,具有普遍意義。

  《少帥》就是這樣一本深入淺出充滿夾縫文章的書,恕我無法在這裏逐一注解了。因為要協助它出版,我不得不反覆閱讀,往往有新的領悟,越發相信它每處細節都體現着整部小說的主題,彷彿一個碎形(fractal),一花一宇宙,一字一菩提。在張愛玲筆下,歷史也許只是一場幻影,唯有人的無明愛欲才是永恆。在這層意義上,《少帥》其實已經寫完,卻永遠不可能讀完。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