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保护美国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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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规管食物安全和范围广泛的产品,包括维生素营养品、烟草制品、药品和化妆品。
关于为保护美国公众维护信息公开和透明的系列报道。本文是其中的第一篇。
在某种程度上,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The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的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一部揭露美国肉类加工行业状况的小说。厄普顿·辛克莱(Upton Sinclair)的《丛林》(The Jungle)记述了屠宰病奶牛制作牛肉产品和以动物内脏和下脚料相互掺杂制成“罐装火腿”出售等违规行为。
辛克莱的书促使政府通过了《纯食品和药品法》(Pure Food and Drug Act)。根据该法的要求,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于1930年宣告成立。自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成立以来,美国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放心地购买食品和有关产品。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规管食物安全和范围广泛的产品,包括维生素营养品、烟草制品、药品和化妆品。1962年,食品和药物管理局阻止撒利多胺(thalidomide)在美国销售一事受到举世瞩目。这种药品与世界各地的新生儿缺陷有一定的关系。2010年,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还对某工厂质量和安全上的失职发出措辞严厉的报告。该工厂生产小儿用泰诺(Tyleno)、布洛芬(Motrin)、苯那君(Benadryl)和其他的非处方药,导致了这些产品的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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