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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爱胡说

(2005-10-14 13: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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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上午去医院,天气是清明的,公车上,医院里,人都是寥寥的几个,我对生活的满意度由此而生。公车上一个男人打电话,声音被空旷的车厢放大,粘乎乎的,声线不清晰,助词很多,引语很多,不决断,我装做望野眼,看过去,是个白面书生,衣衫整齐,从头到脚的唯一漏洞在脚髁——裤脚是吊的,袜子是短帮的,由此露出青白的一段,皮肤极细白,想起黄仁宇小说<汴京残梦>里的一个过门——男主角的妹妹遇人不淑,结果被对方悔婚,全家愤愤不已时,一个老仆跑来打马后炮说“此人,两眼朝天螳螂头,双脚乱动鹭鸶腿,一看就不是好东西”,全家也顾不得这是后知后觉的一点泄愤话。只当是抓住理论稻草了,顿觉气壮——我看着这个男人纤细的脚倮,一边想着鹭鸶腿,一边辛苦的忍笑。这本书是穿正装,寡言笑的,这是唯一一个调皮处,因此记的格外清楚。

这篇小说本身是失败的,除非是当作扫盲书——了解一点宋代的党争,或关于清明上河图的成画经过,它也有爱情的碎片,怯怯的嵌在情节线里,但是它离G点太远了——与肉体的G点相对,精神上亦有个G点,活泼的调笑,自然流露的风流态度,微微倾斜的一点风情,撩拨春心的熟练手势——很多人把G点效应理解成爱情,我倒觉得实在是不相干的,但是调情的快感确实是由此而生——鸳鸯蝴蝶派,在我理解来不过就是——有色心,没色胆,远肉体G点而近精神G点。

昨晚,看魏微的《叔叔们的恋爱》,还是很喜欢,小说的动人处有二:一是魏微牵制时间的能力,因是写小时候的事,视角回软,还原成小孩子的那种透明和清新,象秋天的早晨,微霜侵晨的气味。比如这段“那时候,我是喜欢陈森森的,他说一口温软的家乡话,他的语调里有音乐的质地,不疾不徐,举重若轻,夏天的时候,他趿着拖鞋,穿着长裤背心,一步三摇的走在林荫道上,他的拖鞋是八字型的,把他的大脚趾和其他指头分开了,我时常听见它们在林荫道上敲出啪嗒啪嗒的声音。有一种时候 ,他的手指衔一支烟,他抬起他的手臂,他走过来……正午的阳光怒放,满树的蝉声”故事里的时间,被文字速度拖住了。分解成一个个蒙太奇的慢镜头,清咖啡里加了一勺奶,敲敲勺子边缘,让奶滴缓缓的滴进去——小说里亦有这种徐徐迩来的调和,时空恍惚的错位感即源于此。小说原来是叫“流年”,我觉得更能体现这篇小说的文字手感,可惜被改成了这个和稀泥的名字。

二是她对男人,更准确说是对男人动物性的慈悲心。书中颇有些放荡的男女,然而他们只是为自身强大的欲力所乘,甚至他们对自己的欲,都没有还手之力。就好象爱吃素的人很难理解爱吃肉的人一样,欲望强弱不同的人也很难互通,魏微试图去解决的,似乎就是这个问题,她是个淡而明晰的人,从这些旺盛的人身边走过,记录下他们身上的那股子蓬蓬的热气,如果小说也有宽容度的话,那么,这种容纳异己的笔法,就应该算是宽容度。在沈从文,黄永玉的小说里,也能看到这个对原欲的宽容。汪曾琪笔下的蒲大娘,就是个拉皮条的,但是汪对她没有丝毫褒贬的意思,反而很欣赏那种没有受过文明纠正的,很原味的肉欲,这是实话,虽然听起来并不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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