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重金奖励正面报道意欲何为?
(2012-04-27 08:46:01)
标签:
时事评论广东大亚湾奖励媒体正面报道公平性政绩庆辉杂谈 |
分类: 时评 |
为了鼓励媒体记者、全区通讯员对大亚湾区建设的成绩成就的正面报道,设立奖金重奖媒体记者和通讯员。其中中央级媒体每篇报道最高奖一万元,而市级媒体最低可得100元。该举措是大亚湾区政府在全市范围内首创。
我宁愿善意的理解大亚湾政府此举。地方政府追求政绩也不是什么坏事,但是花重金奖励给予地方建设正面报道的媒体和记者,我始终认为其中有欠妥的地方。我更不愿怀着猜疑之心质疑大亚湾政府此举的背后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用心,但很显然,这种只对正面报道奖励的政策会让新闻报道失去最起码的公平性,甚至真实性。
大亚湾区政府出台的对正面报道的奖励政策,无非是希望新闻媒体多报道地方政府的建设成效,这符合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同时也是现有的政绩考核体制下地方政府为了争取政绩的一种手段。而且在该奖励办法中提到报道的真实性,可以看出大亚湾政府的初衷是希望正面的、真实的东西被媒体报道,从这一点说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但错就错在重金奖励。
只对正面新闻重金奖励,显然暴露出政府不愿意负面新闻被报道的真实意图。不得不承认,负面新闻对政府的冲击力远远大于正面新闻,但同时也不得不承认,失去了负面新闻报道,媒体监督的基本功能也就丧失了。
我以为,政府花重金对正面新闻报道者实施奖励,不如花钱设立舆论监督奖,奖励那些对社会监督有巨大成就的媒体工作者。因为在我看来,媒体曝光一起毒奶粉事件的成就,远比报道政府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有用。而同时,政府不仅需要媒体正面报道取得的成绩,同时也需要媒体监督存在的不足之处。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媒体的眼睛紧盯着贪污、腐败等重大问题的时候,贪腐问题尚且如此严重,如果失去媒体的监督,贪腐问题可能更加成为社会发展的毒瘤。
现在政府机关对媒体的限制已经够多了,机关媒体对新闻的报道都有严格的审核机制,可以说毫不避讳的说,每天见报的新闻都是经过层层审查而来的,那些可能造成社会恐慌,可能严重损害地方政府形象的报道是不可能在国内的新闻媒体上看到。从某个层面说,媒体的公平性和新闻报道的自由性已经在新闻审查机制之下变了味。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设立重金奖励正面新闻报道,无疑是让新闻失去其应有的性质。说严重点,其实是将媒体推向万劫不复的境地。
最后,我不得不质疑奖励正面新闻报道的奖励从何而来?最高奖励1万元绝对算得上是重奖,因为这笔任何媒体的稿费可高多了,可以预见,政府每年用于奖励正面报道的奖金不会是小数目。而这笔钱从何而来,用得是否合理,政府是否有必要澄清一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政府资金使用的一大原则,但像奖励正面新闻报道的举措是否真的“用之于民”了,还得人民说了算。
据我所知,这种明显的引导新闻媒体只做正面报道,而导致媒体基本基本职能丧失的事以前也有地方政府做过,但很快便被上级主管单位叫停。可以预见,大亚湾区政府的此举一定不会顺利的实施。新闻媒体报道应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如果连媒体都失去了公平的天秤,为了还算可观的奖金就做违背媒体基本准则的事,这个社会就真的没有什么可以期望了。 ■